东北网10月14日电 利用人际关系,与人合谋伪造代金券肆意挥霍。日前,朱某因诈骗罪被处以返还仍存骗购商品及罚款两万元的处罚。2004年4月,翟某与朱某利用单位发放的代金券合谋伪造了500张面值为100元的佳木斯市邮政鑫都有限责任公司福利券,除一部分留作自用外,二人将其余假冒代金券全部分发给亲属和朋友。发现朋友们使用代金券购物时未出现任何状况后,二人开始肆意使用伪造的代金券,让家中老人消费。连日来几位老人大量使用代金券购物的反常行为引起了工作人员的注意。2004年7月27日,伪造的代金券被工作人员当场扣留,朱、翟二人也被公安机关逮捕。
据悉,伪造的代金券给该公司造成直接经济损失4万余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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