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北网11月30日电(记者 雷蕾) 今年1至11月份,哈尔滨市法院适用财产报告、委托调查、悬赏举报、审计、公示、限制高消费等6个办法执行的案件占同期执结案件的20%,执结的案件比例已经远远超过传统手段。
记者从今天举行的全市法院执行系统“执行威慑机制、适用六个办法经验交流会”上获悉,今年前11个月,哈尔滨市法院采取拘留、拘传、罚款、搜查等传统手段执行的案件759件、762人次,部分执结245件,全部执结382件,占同期执结案件5.7%;而适用财产报告、委托调查、悬赏举报、审计、公示、限制高消费等6个办法执行的案件3977件,其中部分执结431件,全部执结1084件,占到了同期执结案件的20%。
今年6月,哈尔滨市中级法院执行一起上级法院指定管辖的被执行人为武汉市江岸区财政局、武汉市江岸区证券公司拖欠某区财政局证券回购一案,标的额6000余万元。由于案情重大,哈尔滨市法院执行局法官确定采取财产申报办法,迫使被执行人履行债务。执行人员到达武汉市时得知,被执行人拖欠哈尔滨市多家证券公司证券回购款,并已经制定好了针对执行工作的对策。因为被执行单位财政局局长是人大代表,市法院法官在代表大会上把他找出来,责令他进行财产申报,否则将对他采取强制措施。与此同时,以书面形式向正在召开的人代会常委会作了通报。财政局在财产申报的威慑下拿出了价值相当的商业楼盘用来清偿债务。
方正县法院今年6月在执行哈尔滨北方商场申请执行松花江大饭店租赁合同纠纷案件中,法院干警决定采用“委托调查执行办法”办理此案,并下发了委托调查令,指定了代理律师。经过3个月的调查,终于查清了松花江大饭店存有大量资金的事实。基于此,方正县法院及时采取查封和扣划措施,一举强制执结了此案。
据了解,哈尔滨市法院要求各级法院今后财产申报案件要达到100%,走、死、逃亡案件悬赏举报要达到80%,对有能力而不履行的案件均要采取限制高消费的办法,充分发挥执行威慑机制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