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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热企业:成本增加8.46元 应由政府企业百姓同分担
2006-01-12 05:30:17 来源:东北网-黑龙江晨报 作者:赵政府
东北网1月12日电 昨天,哈尔滨市供热办组织召开供热企业座谈会。一些供热企业表示,由于燃煤价格近几年涨福较大,造成供热成本增加。但成本增加部分应该由政府、企业、用户三方共同承担,不应全部转嫁到用户身上。
据供热企业代表讲,近日在济南召开的“2006年全国重点煤炭产运需衔接会”透露的信息显示,今年全国煤炭市场仍然紧张,煤炭价格呈继续上涨趋势。我省部分供热企业与煤矿签订了购煤合同,购煤价格平均每吨415元,较去年年末价格每吨上涨35元。
据哈尔滨市开发区供热管理有限公司负责人陈建军介绍,2000年,按每平方米使用面积耗煤48公斤计算,每吨燃煤280元,在热费31.15元/平方米(使用面积)构成中,燃料费为13.54元;2005年,按每平方米使用面积耗煤53公斤计算,燃煤市场价格为380元(不包括运费),燃煤所需费用为21.99元/平方米。由此测算,供热成本增加8.46元/平方米,其中没有考虑水、电以及排污费等费用变动因素。
哈投供热公司、哈尔滨经房物业公司等供热企业负责人表示,供热企业成本增加部分,应由企业、百姓和政府三方共同承担,不应由用户全部支付,供热企业应通过内部挖潜,加强管理,节省燃煤损耗,自行消化一部分费用。而政府也应该补助一部分。
哈市供热办有关人员表示,此次调价会充分考虑哈市低收入的困难群体承受能力,政府将增加投入,扩大补贴范围,保证困难群体用热。
责任编辑:杜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