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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尔滨物价部门表示:居民和非居民将执行差别热价
2006-01-12 05:36:32 来源:东北网-黑龙江晨报  作者:刘泽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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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东北网1月12日电 记者昨天从哈尔滨市物价局获悉,在12日举行的哈尔滨市热价调整听证会上,物价部门将首次提出差别热价的定价方式,居民用热和非居民用热的价格调整将有所不同,尽力兼顾居民供热的社会公益性。

  据悉,此次听证会将首次提出差别热价的定价方式。供热价格包含“企业合理利润”,同时也应兼顾到居民供热的社会公益性。一方面按照房屋权属性质,居民和非居民用热价格将有所差别。其中居民住宅用热的价格调整幅度肯定会远远低于企事业单位或者商业用房。物价部门说在听证会前期做了充分调研,参考了哈尔滨其他公益性产品价格以及省内外城市供热价格形式,将确定出合理的调价方式;另一方面根据《城市热力网设计规范》规定,考虑非居民热用户和居民热用户耗热系数不同,进行差别定价。比如作为非居民热用户的大型商场,每天客流大,人来人往,热损耗肯定远远高于居民住宅,如与普通住宅的热价一样,显然不合理。

  哈尔滨市物价部门透露,供热成本预算选取了三种供热类型成本测算采样点,对13家向社会供热企业所属33个供热单位进行了3年供热成本测算,供热面积2360万平方米,约占全市总供热面积的三分之一,占向社会提供供热服务面积的二分之一;同时聘请两家会计事务所对上述供热企业近3年供热成本进行专项审计;聘请暖通、财务方面专家参与、咨询和论证供热成本测算方法和调价因素的合理性,引入价格成本的监审程序;还专门召开了东北四城市供热价格研讨会,调研了东北地区15个城市的现行供热价格和调整情况。目前,供热成本预算完毕,相关材料已送交各代表。会前,正式代表将根据供热企业申请方案进行充分的调查研究,广泛征求意见,对供热价格调整方案提出意见和建议,以便在会议上进行陈述。

责任编辑:杜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