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节日期间哈尔滨152处信号灯夜晚开始眨“黄眼”
2006-01-24 17:36:34 来源:东北网  作者:雷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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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东北网1月24日电(记者雷蕾) 记者今天从哈尔滨市公安局交警支队了解到,为提高节日期间部分交通信号灯控路口深夜至清晨时段的通行能力,节日期间,哈市152处信号灯夜晚改成黄灯闪烁。

  据了解,此次节日期间对信号灯的调整涉及到哈市市区除平房、呼兰两区外其他6个区的灯控路口。每天22时20分至次日6时,这些路口的交通信号灯由白天车道信号灯调整为闪光警告信号灯,即持续闪烁的黄灯。其中有道里区经纬街、通江街、高谊街、安国街、兆麟街、地段街、尚志大街、中央大街、石头道街、一面街、田地街、建国街、哈药路、通达街、前进路等街道沿线的路口;道外区北环路、南马路、南极街、靖宇街、先锋路、南直路、宏伟路等街道沿线的路口;南岗区宣化街、花园街、果戈里大街、民益街、邮政街、大成街、革新街、大直街、学府路等街道沿线的路口;香坊区嵩山路、赣水路、三辅街、香坊大街、华山路、六顺街等街道沿线的路口;动力区哈阿路、进乡街、三大动力路、哈平路等街道沿线的路口以及松北区松北大道两个路口。

  其中西大直街、和兴路、新阳路、中山路、红旗大街等市区主干街道沿线路口的信号灯未做调整。

  交警部门提醒交通参与者,在上述路段上述时段通行时,车辆、行人必须注意了望,确认安全后方可通行。机动车进入路口时应当交替使用远近光灯示意,并且依照干线优先通行原则,即支路车辆让干路车辆优先通行,转弯的机动车要让直性的车辆、行人先行,相对方向行驶的右转弯机动车让左转弯车辆先行。

  信号灯调整期间,交警部门将根据实际应用的效果逐步进行调整,计划从今年开始,在每年11月1日至第二年4月10日期间内每天22时20分至次日6时、4月11日至10月31日期间内每天23时至次日6时的时间段内都开启持续闪烁的黄灯。

责任编辑:刘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