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北网3月10日电 1月24日,再过几天就是辞旧迎新的春节了,孙积朝迎来了他人生的一个新起点,从工商部门手中拿到了“自然人独资”有限公司营业执照,他成了哈市第一家“一人公司”老板。
时隔一个多月,得益于政策东风,当上了老板的孙先生感觉如何呢?
看着墙上金灿灿的公司营业执照,孙积朝讲起了自己的创业经历。
他注册的公司名称为哈尔滨泰兴合科技开发有限公司,从事电脑配件经营及网络工程开发等。过去,他一直在同类公司给人打工,积累了相当的经验和资金后,也萌发了自己创业的打算。资金、经营范围、场所……一切都有了谱后,办成什么类型的企业,让他一直举棋不定。
个体户?办起来手续是简单,可是经营的范围会受限,“牌儿”也不亮。
办公司?还要找合伙人,也挺麻烦,这一拖,可能就要到四五月份,承揽项目的黄金期可能就要过去了。而且多人决策,有可能贻误战机。
还是先找专家咨询一下再说吧。一月中旬,他来到了哈尔滨南岗政务超市行政审批大厅工商窗口前咨询,这一问,才得知,新《公司法》已实施,“允许一个自然人或法人注册成立一人公司”,像他这种情况,可以成立“一人公司”。
难题迎刃而解了。
于是,他开始准备相关材料,并提出申请。1月24日,当他接到通知,可以领执照时,自己都不敢相信办公司这么“容易”,在春节前,他成了哈市第一家“一人公司”的老板了。他坦言,公司成立后的这一个多月,很忙,但感觉真的挺好,自己的创业激情终于得以释放。目前公司已经有了六名职工,其他人员在招聘中,相关业务也在洽谈中。
对于选择做“一人公司”,他认为非常符合自己的实际情况:有一定的从业经验,有一定的资金积累,需要快速决断业务,需要一定的企业形象。最重要的是,现在的市场竞争,不全是大鱼吃小鱼,更多的是快鱼吃慢鱼,他们公司目前创业阶段就需要快速决断。关于“一人公司”的风险防范措施,他认为对创业者来说,也很必要,这有利于规范经营,树立公司的信誉。
作为最早吃螃蟹的创业者,他也清醒地认识到,新《公司法》“门槛降低”只是解决了“起跑前”的障碍,真正的创业冲锋仍在于项目选择和公司经营上。而且“一人公司”做大后,公司事务会更多、面临的风险更大,他将来还是要邀请多人“加盟”,才能保证健康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