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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部住房保障新规将成哈尔滨市棚户区改造依据
2008-02-25 13:39:41 来源:东北网-哈尔滨日报  作者:王履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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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东北网2月25日电 记者从哈尔滨市房产住宅管理部门获悉,经过反复推敲和修改,市政府日前印发了新的《哈尔滨市城市廉租住房保障办法》和《哈尔滨市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办法》。两个新《办法》结合国家相关政策和哈尔滨市实际,对经济适用住房和廉租住房的保障对象范围、保障方式、建设标准、资格审核等都做出了相应的调整,更多城市低收入人群被纳入保障范畴,将成为哈尔滨市新一轮棚户区改造重要政策依据。

  据悉,此前哈尔滨市施行的经济适用住房和廉租住房相关保障办法对建立和完善哈尔滨市住房保障制度,解决城市最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的住房问题发挥了积极作用。2007年8月,国务院下发了《关于解决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的若干意见》,年底又陆续印发了《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办法》和《廉租住房保障办法》,对以经济适用住房和廉租住房为主的城市住房保障体系有了更高的要求。由于哈尔滨市新一轮棚户区改造已启动,8万余户棚户区居民迫切期盼通过棚户区拆迁改造,一次性解决困扰多年的住房困难。为此,哈尔滨市及时制定并出台了两部相关《办法》。新《办法》将于4月1日起正式施行。此前市政府于2003年发布的《哈尔滨市经济适用住房管理暂行办法》和《哈尔滨市廉租住房管理暂行办法》,于2006年发布的《哈尔滨市购买经济适用住房货币补贴暂行办法》同时废止。

责任编辑:杨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