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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区明白章“管事”17项 不能查明的事一律不盖
2008-03-26 09:16:23 来源:东北网-新晚报  作者:马田园 李木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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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东北网3月26日讯 记者25日再次走访哈尔滨市多个社区,根据社区干部提供的情况了解到,目前社区工作中比较常见的“明白章”大致包含17项内容。对此,市民政局基层政权处有关负责人提出具体要求:社区在遇到盖章请求时,应遵循“不能查明的事情,一律不盖章”的原则。

  据市民政局基层政权处洪处长介绍,社区属于政府外派机构,有配合政府及相关部门开展调查工作的义务。此外,在社区工作职能范围内,或在能查明事实的情况下,为居民盖章证明,也是社区服务的一种具体手段。目前,到社区盖章证明大致可以分为三种:在社区工作职能范畴内的,可以盖章;居民能够提供相关文件,且社区能够查明情况的,可以盖章;超出社区调查能力范围、无法核实的,不能盖章。

  针对社区面临的“超范围”盖章要求,洪处长认为,相关部门、单位及社会团体应负起部分调查认证责任。广大社区干部应本着服务百姓的目的,在履行证明义务的同时,提高法律意识及辨别盖章证明必要性的能力。遇到无法盖章的情况,应做好解释和引导工作,积极帮助百姓找到有能力提供相关证明的部门或单位。洪处长还表示,民政部门近期将围绕“社区公章的适用范围和具体实行办法”,对社区干部进行专门培训,确保社区公章的公正性。

责任编辑:宋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