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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尔滨确定今年经济适用住房准入标准
2008-03-30 07:13:51 来源:东北网-哈尔滨日报  作者:臧丹丹 王履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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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东北网3月30日讯 记者从哈尔滨市房产住宅管理部门获悉,哈尔滨市2008年经济适用住房家庭收入和住房准入标准已由市民政局与市房产住宅局联合敲定,符合标准市民4月1日起可到所在区街道办事处免费领取并填报申请表。

  据悉,根据两局联合下发的《哈尔滨市2008年经济适用住房家庭收入和住房准入标准》,凡具有哈尔滨市市区城镇常住户口、家庭人均年可支配收入低于统计部门发布的上年度本市城市居民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的70%、现有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16平方米的市民,均可申请购买经济适用住房或领取经济适用房货币补贴。

  市房产住宅管理部门负责人在解析此标准时表示,根据市统计局发布的2007年统计公报,上年度哈尔滨市城市居民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为12772元,70%即8940元。凡低于这一收入水平的无房或者现有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16平方米的市民,均可在4月1日以后到所在区街道办事处免费领取申请核准表,也可到房产住宅局网站下载。目前,这一保障范围暂不覆盖呼兰、阿城两区。包括上述两区在内的其他区、县(市)可参照此标准,结合本地实际制定相应保障住房准入标准,并颁布执行。

责任编辑:邱士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