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 : 东北网  >  东北网黑龙江  >  社会万象  >  民生
搜 索
爱建紫园小区入住四年没成立一个业主委员会
2008-06-04 14:36:48 来源:东北网-黑龙江日报  作者:王宗华
关注东北网
微博
Qzone

  东北网6月4日讯 “我们入住这个小区四年了,至今没有成立业主委员会,1000多户居民的权益维护成了个大问题!”哈尔滨市爱建紫园小区业主委员会筹备人员,近日向记者诉说了他们在成立业委会过程中遇到的烦恼。

  王殿臣是小区业主委员筹备会的成员,他说成立业主委员会的初衷基于维权。居民们发现了房屋的物业管理和建筑质量等问题,个别业主向有关部门反映问题不被重视,得不到解决。他们入住之后的第一年就发现供暖不好,还有些人家墙体裂缝,窗户密封不严,开发商在售楼时的承诺始终没有兑现。这些促使居民们自发成立了业主组织,与开发商、供暖企业及小区物业交涉。后来小区的供暖问题解决了,但是业主委员会并没有建立起来。原因是成立业主委员会需要房产主管部门和当地街道办事处的指导,可当时这个地区还没有街道办事处。

  到了2007年,居民们期盼的街道办事处成立了,可他们提出业主组织需要重新选举。

  据王殿臣说,他们从2007年8月份开始组织成立业主委员会,可至今没有成功。起初是业主们心不齐,组织动员不到位,这些问题都解决了,可又遇到新难题,即业主的隐私权和物业管理规定产生矛盾。

  哈市房产住宅部门规定,参加业主委员会选举要求业主提供身份证、房产证,出具个人签名,缺其中一项选票无效。王殿臣说,许多业主对提供签名、身份证都没有问题,但要提供房产证,很多人不同意。许多业主提出,把自己的房产证公布出去,等于把自己的确切住所公之于众,这是对自己隐私权的一种侵害。还有的业主不在家,有的房子已出租,有的房子已经做了抵押,这些情况业主认为都不便于公开。

  据了解,整个爱建紫园的业主有1032户,因为各种原因不参加业主委员会选举的有将近三分之一,如今因为担心自己隐私暴露,又有一半业主不合乎选举规定,这样一来参加选举的业主只有不到总数的三分之一。而按照有关规定,参加选举的业主未达到总数的50%选举无效。眼看着张罗了这么长时间的业主委员会选举又要泡汤,筹备委员会的几个人都非常着急。大家说,其实物业公司掌握着业主的名单,有了业主本人的签名和身份证,完全可以证明业主的身份,有关部门能不能采取机动灵活的方式,支持业主委员会的选举呢?

  就爱建紫园小区成立业主委员会遇到难题的有关情况,记者采访了爱建社区的于主任。

  她说,房产管理部门规定业主选举要登记自己的房产证,是为了确认业主的真实身份,因为房产证是业主身份的最有效证明;她告诉记者,通常情况下按照规定登记业主的房产证明不是很难的事,可爱建小区比较特殊,就是很多房子的居住者都不是房产证的拥有者,就是说很多人的房子是别人给买的,买房子的人都不希望别人知道自己在这里有一处房产,这个特殊情况就给业委会的选举带来麻烦。于主任说,考虑到这种情况,让房屋的实际居住人参与业主选举,是解决这个问题的有效办法。目前他们正在调查了解,摸清基本的情况,汇总之后与房产管理部门进行沟通,争取早日解决业主委员会选举中遇到的难题。她告诉记者,爱建紫园小区业主委员会是爱建社区成立以来筹备的第一个业主委员会,他们希望在这方面积累些经验,为今后这方面的工作打好基础。

  就爱建紫园小区业主委员会选举工作中遇到的问题,记者咨询从事房产法律维权的律师,律师告诉记者,房产部门的规定是为了确认业主的身份,在这种情况下,业主可以与有关管理部门签订协议,或达成共识,要求有关部门为业主保密,这样既保护了业主的隐私权,又保证业主选举业主组织的权利。只要有关部门采取积极有效的措施,成立业主委员会的困难应该能够克服。

责任编辑:孙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