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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个月内发生2起火灾 哈尔滨大世界商城停业整改
2008-06-04 18:12:03 来源:东北网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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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东北网6月4日讯 ( 记者 印蕾 ) 记者从4日召开的哈尔滨市公安消防支队新闻媒体通报会上了解到,哈尔滨大世界商城在不到1个月的时间里,连续2次发生火灾,哈尔滨市南岗区人民政府决定,自6月4日起,哈尔滨大世界商城进行停业整改。

  哈尔滨市公安消防支队防火处处长孙玉丽在发布会上介绍说,2008年6月3日14时42分,该商城地下二层设备间发生火灾,过火面积5平方米。直接财产损失为3500元。目前火灾原因正在调查中。市公安消防部门依法对相关责任单位及责任人做出如下处罚:哈尔滨大世界商城是此起火灾直接责任单位,给予罚款人民币2万元的行政处罚;该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人邱某,负有领导责任,给予拘留十日、罚款人民币1千元的行政处罚;该单位办公室副主任丁某擅自将场地借给郑某设置仓库,负有直接责任,给予行政拘留十日、罚款人民币2千元的行政处罚;郑某擅自借用场地设置仓库,且疏于管理,负有直接责任,给予行政拘留十日、罚款人民币1千元的行政处罚。

  据介绍,2008年5月10日17时04分,同是该商城,因地下2层租户违章电焊操作导致大世界商城发生火灾,过火面积12平方米,火灾直接财产损失5300元。根据现场勘察认定,起火部位是大世界商城地下二层0号仓库。起火原因是地下二层锅炉房改造过程中,工人用气焊切割墙壁上的铁管,火花从铁管内迸到隔壁0号仓库内,引燃库房内货物起火。哈尔滨市公安消防支队南岗大队依法对火灾中的2名责任人予以行政拘留,对责任单位及相关责任人依法进行行政处罚。

  大世界商城一个月内同一楼层着火两次,虽未造成重大人员、财产损失,但在全市已所造成不良社会影响。对此,哈尔滨市政府领导要求要彻查火灾原因,严肃处理责任单位和有关责任人。同时要求消防部门认真总结火灾教训,加大监督执法力度,要在全市上下营造彻底整改火灾隐患的决心和高压态势,坚决打击消防违法违章行为,从而净化全市消防安全环境,确保奥运保卫期间消防绝对安全。

  市公安消防支队同时提醒全市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要按照2002年5月1日公安部颁布的《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公安部61号令)》,加强企事业单位自身的消防安全管理,强化主体安全意识,严格落实《61号令》,坚决遏制重特大火灾和群死群伤火灾的发生。

  年初以来,截至6月3日,哈尔滨市共发生火灾432起,死亡1人,受伤1人,直接财产损失2939069元。

  关于哈尔滨市大世界商城:

  哈尔滨大世界商城位于哈尔滨市南岗区东大直街323号,建于1993年,1995年投入使用,占地面积6270㎡,地下共三层,地上一至七层为商场,八至二十七层为写字楼。从业人员1800人。2007年曾因消防设备老化,不能实现设备联动,被南岗区政府列为“消防重大火灾隐患单位”,挂牌督办。大世界商城自筹资金200多万元,全面升级改造消防控制中心、防排烟和消防喷淋设备,并实现了消防联动。经消防支队验收,一举摘掉了“消防重大隐患单位”的帽子。

责任编辑:隋洪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