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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人档案丢失无法办理老保 街道办:她没有档案
2008-07-01 15:37:21 来源:东北网-新晚报  作者:尹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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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东北网7月1日讯 近日,媒体对隋玉兰老人存放在街道办事处的档案丢失,导致养老保险无法办理一事进行了报道。记者与老人多方寻找,仍无所获。在此期间,街道办事处方面却称,老人根本没有档案,所以不涉及丢失一说。而老人告诉记者,与她一同进厂的老同事档案还保存完好,并且已经办理了养老保险,怎么她却成了没有档案的黑人?

  6月31日,记者再次与崇俭街道办事处取得联系,据财经办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工作人员称,与隋玉兰老人类似情况的有一批人,根本没有原始档案。后来办事处出于同情,考虑到老人们工作一辈子,应该有点福利,才出手续给老人们补办的档案。而当记者追问没有档案何以能补办时,该工作人员却称,她是刚接手该业务,具体情况也不太清楚,至于前一经办人是谁,该工作人员也说不知道。

  针对这一说法,隋玉兰认为难以置信。老人指出两点:1995年,她曾到街道办事处开具工龄证明,当时一位叫张欣(音)的工作人员替她办理的手续,老人曾亲眼看到过自己的档案存放在柜里;与老人同一天进厂的赵秀红老人档案并没有丢失,因为手续齐全,已经办理了养老保险。既然老同事都有完整的档案袋,为什么唯独她没有原始档案?老人认为,办事处的说法不成立。

  随后,记者与赵秀红老人取得联系。赵秀红证实,1980年,她和隋玉兰老人一同进厂,工作期间,工资、待遇、福利各项标准都一样,并且档案也一同存放在街道办事处。今年新文件规定像她们这样未参保的城镇集体企业退休人员可以纳入养老保险统筹,因为自己手续齐全,办理得很顺利,近期即可享受该项福利政策。

  隋玉兰老人的原始档案怎么就丢失了呢?据崇俭街道办事处工作人员张欣(音)介绍,上世纪九十年代时,她曾负责管理这些档案两、三年时间,档案一直都存放在铁卷柜里,轻易没有人动过。其后她交给了另一位工作人员,但该工作人员已经离开办事处很多年了。在此之后,她就不太清楚是由谁负责档案管理了。采访中,张欣告诉记者,2005年前后,办事处曾经动迁过,这批档案也一同搬过家,有可能是在搬家过程中遗失了部分档案。

  天乐平律师事务所主任律师丁宁认为,隋玉兰老人应通过法律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根据《档案法》等法律文件规定,相关责任方对人事档案管理,未按照国家政策规定予以保管而造成档案丢失,影响当事人享受相关待遇,给其取得的相关利益造成可遇见的损失,当事人可以进行民事诉讼,要求档案管理一方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责任编辑:宋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