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奥运会期间 未取得环保合格标志机动车禁止进京
2008-07-01 15:48:05 来源:东北网-新晚报  作者:陈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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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东北网7月1日讯 记者从省环境保护厅获悉,截止6月30日,黑龙江省已经有19辆车通过检测,成功申请进京机动车环保标志。

  据了解,根据要求,为确保奥运会期间环境空气质量,奥运举办期间全国进京车辆将实施统一的环保标志管理,凡未取得环保合格标志的机动车,将一律禁止进京。

  凡在2008年7月1日至9月20日进入北京市行政区域的黑龙江省核发牌号的机动车,须先到省环保厅污染控制处领取进京机动车尾气检测申请表,然后由指定的机动车检测机构进行外观检验和排放测试。经外观检验和排放检测合格的车辆,携带相关材料到省环保厅污染控制处进行申报,并在3个工作日内领取进京机动车环保标志。

责任编辑:宋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