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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证"新郎索要彩礼 法院:同居属实应返还彩礼钱
2008-07-16 15:34:05 来源:东北网-新晚报  作者:桂玲 李若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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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东北网7月16日讯 哈尔滨市阿城某村两名青年未“领证”即举行婚礼并同居生活在一起,然而10天后新娘因琐事选择离家出走。为办婚礼而四处举债的“新郎”无奈将新娘告上法庭索要彩礼。

  据法院审理人员介绍,二十出头的晓东和晓霞于2005年相识,很快开始自由恋爱。家庭并不富裕的晓东为了与晓霞结婚,举债给了晓霞家3.2万元彩礼钱,晓霞从中拿出部分为新家购置衣服、床品等生活用品。去年7月,两人在乡亲的见证下举办了婚礼,但他们却没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然而因为生活琐事,结婚10天后晓霞就离家出走。尽管晓霞在火车站被亲属找到并劝回家,但8天后晓霞再次离家出走并长期不归,亲友多次调解无效。此时,晓东的债主却陆续找上门来,伤心欲绝的晓东只好把新娘晓霞告上法庭,要求其返还彩礼。

  一审法院审理认为,晓东与晓霞未办理结婚登记而同居生活属实。晓东为结婚造成经济损失及债务导致生活困难,但双方已同居一段时间,因此法院裁定晓霞返还彩礼钱1.6万元;晓霞离家出走致使晓东到处找人造成不必要的费用,晓霞应按实际支出赔偿;另外,晓东应将床单等生活用品给付晓霞。法院判决后,晓霞因不服判决提起上诉。

  近日,市中级人民法院终审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责任编辑:宋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