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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省4万失业者受益财政小额贷款贴息
2008-07-21 08:57:18 来源:东北网-黑龙江日报  作者:王业伟 马云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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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东北网7月21日讯 佳木斯市居民付江夫妇先后下岗,孩子正在上学,家里没有了经济来源。他们想开办一家风味烤鸡烤鸭店,正在为资金一筹莫展时,小额担保贷款解决了燃眉之急。2万元的贷款不仅还了一笔借款,缴纳了房租费,还购买了许多原材料。现在付江每个月能有2000多元的收入。他说,贷款利息由财政给予补贴,自己的负担明显减轻了,照这样干下去,两年以后还上这笔贷款没问题。

  从2003年起,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做好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工作的通知》精神,按照中国人民银行、财政部等部门《下岗失业人员小额担保贷款管理办法》有关规定,我省实施了下岗失业人员小额担保贷款财政贴息政策,全省近4万名下岗失业人员受益这项政策实现了再就业。

  小额担保贷款额度一般掌握在2万元左右,对带动就业的创业项目和微利项目,贷款额度最高不超过3万元,贷款期限一般为2年,借款人提出展期且担保机构和反担保人同意继续提供担保的,贷款经办银行可以按规定展期一次,展期期限不得超过1年。

  据介绍,小额贷款贴息范围是这样界定的,对持《再就业优惠证》人员、城镇复员转业退役军人从事微利项目的,由财政据实全额贴息;对高校毕业生和对持当地劳动部门核发的失业登记证明的其他城镇登记失业人员申请小额担保贷款并从事微利项目的,由财政给予50%的贴息。展期不贴息。

  截至6月末,省内银行类金融机构已为13个地市和52个县(市)国有、集体企业下岗失业等四类人员发放微利项目贷款7.1亿元,省财政厅申请并拨付中央财政小额贷款贴息资金9334万元,使近4万名下岗失业人员实现了再就业。

责任编辑:孙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