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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签合同承诺全部无效 4成纠纷祸起打“黑工”
2008-10-09 14:22:41 来源:东北网-新晚报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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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东北网10月9日讯 春节前夕,哈尔滨市学府路附近一家中档饭店发生了一次“黑工”集体跳槽事件。据了解,这家饭店在聘用这十几名服务员时,老板许诺,每个月会按时发放工资,好好干还有奖金。老板没有提起劳动合同的事情,服务员也没有意识到签订合同的重要性。服务员工资仅足额发了几个月,老板便以各种理由克扣工资。去年年末,饭店接到了多份订单,从大年三十到正月十五,饭店一共预订了60桌酒席。服务员们又与老板进行了沟通未果,一气之下,新聘来的这十几名服务员集体跳槽。

  市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及南岗区劳动监察大队:《劳动合同法》是保护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双方利益的,尤其是作为弱势群体的打工者。但很多劳动者,甚至是白领一族,对签订劳动合同的重要性认识不够。没有合同,又没有保留证明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据。

  据粗略统计,今年以来,因未签订劳动合同而接到的投诉比例明显上升,比过去增加了两至三成,在发生争议的案例中,没有合同的近40%,其中以私营和中小企业居多,约为80%。

  未签合同承诺全泡汤

  日前,外地来哈的李先生在哈尔滨市一家饭店工作,仗着年轻力壮,同时担负两个岗位的工作。当初说好,每月工资700元,可两个月过去了,每个月老板只给他300元。当劳动部门的工作人员调查此事时,该老板称,根本没有每月工资700元这么回事。劳动部门表示,李先生没有与饭店签订劳动合同,也拿不出其他有力的证据证明他与饭店存在劳动关系,难以支持。

  市劳动保障监察局副调研员戴莉:在深圳、上海等南方城市,人们在就业、择业时普遍有一种意识:不签劳动合同,不给劳动者参保,这样的企业效益再好,我也不去。20岁—35岁被称为“职场青春期”,如果青春耗费在对职工没有保障的“自私”的企业里,是一种人力资源的“超前消费”。

  据了解,黑龙江省养老保险将有新举措:个人账户积累越多,将来获得的养老钱就越多。因此,今后参保越早,养老越有保障。

  没合同企业、员工双输

  哈尔滨市一家计算机公司招聘软件工程师,28岁的李某被老板相中。老板言称,一定不会亏待小李,每个月工资2000元,公司效益好还会有提成。但双方并没签订劳动合同。有了老板的口头承诺,技术出众的小李成了项目设计小组的核心人物,软件项目的进度不断加快。

  几个月后,因老板承诺的“高薪”没有到位,对前途丧失了信心的小李离开了公司。公司缺了人手,而软件项目的工期也快到了,老板只好另外请人。可很多应聘者都表示,小李的设计思路和设计手法都很怪,沿袭他的设计思路根本不可能,只能重新设计,但这需要六七个月的时间。这下,公司老板傻了眼:30万的项目不但分文没赚着,前期投入的18万也打了水漂儿。

  南岗区劳动监察大队:目前,拒绝履行相应义务主要集中于一些中小企业,他们以牺牲员工的利益为前提,片面追求效益。

责任编辑:邱士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