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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历史回顾和现实思考
2008-11-03 11:04:28 来源:东北网-黑龙江日报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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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东北网11月3日讯 今天出版的《黑龙江日报》发表评论,全文如下:

  今年是我国解放思想和改革开放30周年,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正式确立26周年。解放思想和改革开放催生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将进一步推进解放思想、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完善。回顾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历史,对于解决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中的重要问题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一、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历史回顾

  发展过程。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冲破“两个凡是”的思想束缚,揭开了改革开放的序幕,1979年邓小平同志指出,“市场经济不只限于资本主义”;十二大提出计划经济为主,市场调节为辅;十二届三中全会指出商品经济是社会主义不可逾越的阶段,我国社会主义经济是公有制基础上的有计划商品经济;十三大提出,社会主义有计划商品经济体制应该是计划与市场内在统一的体制;十三届四中全会提出,建立适应有计划商品经济发展的计划经济与市场调节相结合的经济体制和运行机制;十四大明确提出,我国经济体制改革的目标是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十四届三中全会中共中央做出了《关于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若干问题的决定》;党的十五大提出,非公有制经济是社会主义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十六届三中全会中共中央做出了《关于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若干问题的决定》;十七大继续提出要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

  历史背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确立是两次解放思想、两次理论突破的必然结果。第一次是1978年的真理标准大讨论,解放思想,突破“两个凡是”的僵化理论,重新恢复和确立了党的实事求是的思想路线,为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创造了前提条件。第二次解放思想,是1992年邓小平南巡讲话中指出:计划经济不等于社会主义,资本主义也有计划;市场经济不等于资本主义,社会主义也有市场。计划和市场都是经济手段。计划多一点还是市场多一点,不是社会主义与资本主义的本质区别。这个精辟的论断,富有革命家的胆识和巨大理论勇气,总结了我国改革开放的成功经验,汲取了前苏联和东欧失败的教训,从根本上解除了把计划经济和市场经济看作属于社会基本制度范畴的思想束缚。为党的十四大确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奠定了理论基础。

  主要内容。在所有制结构上,以公有制包括全民所有制和集体所有制经济为主体,个体经济、私营经济、外资经济为补充,多种经济成分长期共同发展,不同经济成分还可以自愿实行多种形式的联合经营。在分配制度上,以按劳分配为主体,其他分配方式为补充,兼顾效率与公平。国家计划是宏观调控的重要手段。党的十四大还提出,在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同时,要认真抓好转换国有企业特别是大中型企业的经营机制;加快市场体系的培育;深化分配制度和社会职能的转变。

  重大意义。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在社会主义发展史上具有划时代的历史意义。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对于推进各方面体制改革创新,加快重要领域和关键环节改革步伐,全面提高开放水平,着力构建充满活力、富有效率、更加开放、有利于科学发展的体制机制,具有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

  二、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应解决的重要问题

  自1978年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至今,30年来,经过两次解放思想、两次理论突破,在我国确立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实现了中国社会经济的大转型,取得了举世瞩目的丰硕成果。但是还存在生产力水平总体上还不高,自主创新能力还不强,长期形成的结构性矛盾和粗放型增长方式尚未根本改变;影响市场经济发展的体制机制障碍依然存在,改革攻坚面临深层次矛盾和问题;收入分配差距拉大趋势还未根本改变,社会分化加剧;民主法治与扩大人民民主和市场经济要求还不适应;环境恶化;腐败等问题。如何解决上述问题,胡锦涛总书记再次发出了继续解放思想、坚持改革开放的号召。结合实际,应该抓住主要矛盾,着重解决以下三个问题。


 

  以科学发展观统领经济发展。现在,由于经济发展而付出的资源、环境代价太大了。我国GDP的总量占世界的5.5%,但是消耗的资源占世界的15%;现有70%河流受到污染、40%农田受到影响、1/3的国土被酸雨覆盖、3亿农民喝不到干净的水、4亿城市居民呼吸不到新鲜空气。环境污染已占GDP的10%。解决上述问题根本要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经济发展——要建立生态补偿机制;要加快资源税改革;要发展循环经济;要通过市场化的方法配置矿产资源。

  建设服务型政府。政府职能要转到为市场主体创造平等的市场环境、政策环境、法治环境上来;转到为人民的生存和发展创造良好、持续的和谐环境和服务上来;特别是要解决好人民快速增长的公共产品、公共服务的需求和公共产品、公共服务供给之间的矛盾,如公费医疗、教育、食品安全等。政府要依法行政,特别要采取措施防止政府部门通过立法强化自己的部门利益。要明确政府的公共职能,防止政府在转型中越位、缺位、错位的问题。要完善政府的行为监督机制,形成政务公开制度,充分发挥审计、监察、新闻媒体和人民的监督作用。按照十七大要求的,要坚持用制度管权、管事、管人,建立健全决策权、执行权、监督权既相互制约又相互协调的权力结构和运行机制。“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

  推进政治体制改革。政治体制的改革必须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而不断深化。应该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的统一。党的十三大就提出政治体制改革的核心是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应该把宪法规定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具体化。人民代表大会召开前应将政府工作报告、常委会召开前应将政府提交审议的涉及国计民生的报告、立法草案在媒体上公开发表,征求公民的意见和建议。应该按法律规定,对政府组成人员实行差额选举,给代表和委员以更多的选择权;应该在对政府组成人员任职前、在酝酿阶段采取一定措施让代表及常委会组成人员真实、详细地了解任职人员情况;应该在代表中增加新阶层代表的比例,在常委会中增加专职委员的比例,在常委会组成人员中注意界别代表和区域代表的平衡。应该采取措施,实现财政指导思想由“一要吃饭,二要建设”向公共财政的彻底转变,应该进行预算管理体制改革,把预算外资金纳入预算内,转移支付资金纳入预算审查,由人大组织专门机构和人员编制年度预算,具体要到款、到目、到项,积极解决审查预算“内行看不懂,外行看不明白”的问题,时间应和人民代表大会审议时间相吻合。必要时对大项目资金实行“单项审议和表决”。将审计部门划归人大,解决审计部门亚权力的问题。建立收入与事权相统一的财税体制。应积极建议全国人大修改《预算法》。当年通过的《预算法》,在市场经济刚刚起步、分税制初步运转的大环境下,秉承了初期立法“宜粗不宜细”的原则,现在预算失衡、预算失控,财政利益“扭曲”了财政体制,预算超收收入已难让人大名正言顺地监督,立法严重滞后,使纳税人权利缺失。

  当然,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不断发展还会出现许多新问题,如,如何改善金融环境,减少美国次贷危机的影响,抑制物价的过快上涨等,这就要求我们:今后要深化理解和掌握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理论;正确借鉴发达国家和地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经验;运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规律办事,这样,才能在实践中不断推进和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

  (作者系省人大财经委副主任委员 高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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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孙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