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北网11月4日讯 (记者 孙晓锐) 记者4日从黑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了解到,为深入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落实国家和省关于规划效能监察工作的各项要求,推进城乡规划依法行政,不断提高我省城乡规划工作的质量和水平,根据省规划效能监察工作的总体部署,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将在全省范围内开展城乡规划效能监察工作检查。
据了解,此次检查将采取分级检查方式,按照黑建规[2008]20号文件要求,重点对12个地级市及行署,省农垦、森工总局建设局城乡规划、城建档案工作进行检查,并根据情况对重点县(市)进行抽查,并于12月15日前完成所有检查工作,检查结果将在全省范围内进行通报,并作为评选今年全省城市规划先进单位的重要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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