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 : 东北网  >  东北网黑龙江  >  社会万象  >  法治聚焦
搜 索
一出租车司机克隆驾驶证违法19次 他人被罚3000余元
2008-12-05 14:34:23 来源:东北网-新晚报  作者:李进胜 嵩建然 刘治宇
关注东北网
微博
Qzone

  东北网12月5日讯 一出租车司机使用伪造的驾照开车时见到交警惊慌失措将前车追尾,经查,其竟然使用套用了他人档案号的伪造驾驶证违法19次,“嫁祸”他人罚金累计3000余元。由于其原有驾照已过期驾车人李洪伟被交警部门依法行政拘留。

  2日8时许,李洪伟驾驶黑A57058号绿色捷达出租车行驶至太平交警大队辖区三棵岗时,见到交警正在检查过往车辆,由于惊慌将前车追尾,执勤民警立即上前进行事故处理。检查中发现,李洪伟出示的驾驶证档案号为:230001702913,交警仔细辨认核对后确认该档案号段有问题,依法将李洪伟带回大队继续调查,车辆被滞留。经网上查询,李洪伟的真实档案号为2301566869,且有效期至2007年5月14日止,进一步查询李洪伟的身份证号(驾驶证号),发现李洪伟的驾驶证早已过期。大队经过反复调查核实和对当事人李洪伟询问,李洪伟供认在火车站附近花100元伪造驾驶证,并套用他人档案证号,以躲避交通违法处罚。网上显示,李洪伟使用档案编号为230001702913的驾驶证处理交通违法行为达19次之多,罚款累计达3000余元。李洪伟对伪造证件事实供认不讳。为此,交警部门依法对李洪伟在驾驶证超过有效期仍然驾驶机动车的交通违法行为处以15日行政拘留并处200元罚款处罚;对其伪造驾驶证的交通违法行为处以2000元罚款,同时责成其将网上显示出的19次交通违法行为的罚款全部交齐,并承担由此带来的一切后果。

责任编辑:宋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