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 : 东北网  >  东北网黑龙江  >  政务·政策  >  政务
搜 索
省委党史室征集1923年10月以来中共黑龙江历史资料
2008-12-26 11:11:40 来源:东北网  作者:
关注东北网
微博
Qzone

  关于征集中共黑龙江历史资料的公告

  社会各界人士:

  为加强中共黑龙江历史研究,经省委同意,省委党史研究室面向社会征集1923年10月以来的中共黑龙江历史资料。

  一、 征集范围

  1、 重大历史事件:1923年10月以来中共黑龙江重大历史事件资料;

  2、 重要历史人物:包括副省级党政人物、著名英模人物、著名社会活动家的资料。

  二、 征集内容

  主要包括反映历史事件发生、发展、结果和历史人物生平、业绩、思想、评价的档案资料、口碑资料、书籍文章、图片资料等:

  1、 文字类:包括历史事件亲历者和历史人物在各个历史时期形成的回忆录、自传、日记、工作笔记、书稿、诗词、著作、信函、讲话资料以及口述资料;能反映和衬托事件和人物工作情况的时代背景材料;与事件和人物相关的当事人以及亲属、朋友、领导、部下、同事等撰写的回忆、纪念文章或口述资料;对事件和人物有记载的地方志书、年鉴、大事记、报刊等。

  2、 图片类:事件和人物照片。人物照片主要包括工作照、手迹、书法、题词、绘画作品照片,有重要文物价值或纪念价值的各种证件、证书照片、实物照片等。同时附简要的文字说明,包括时间、地点、事由、主要参加人的姓名、时任职务、拍摄人、提供人姓名等。

  3、 音像类:反映事件和人物工作的录音、录像、唱片、影片、缩微胶片、磁盘、光盘等资料。

  三、 征集办法和要求

  1、 征集方式:主要包括接受捐赠、收购、复制、采访等。资料提供者可通过信函、电话、电子邮件、面谈等方式提供各种相关资料。

  2、 史实要求:资料征集工作面向社会开放,省内各行各业、各单位、各党派团体,省内外社会知情者、人物本人或亲朋好友均可提供相关事件、人物资料或主要信息线索。所提供资料要求尊重历史事实,叙述清楚。

  3、 征集时间:自公告之日起,所有入围的事件和人物资料征集时间不限,随报随收。

  征集重大历史事件和重要历史人物资料,是开展黑龙江地方党史研究的基础,功在当代,利在千秋。诚请社会各界人士积极支持、踊跃供稿或提供线索。

  联系地址:哈尔滨市南岗区花园街204号

  联系人:省委党史研究室资料编辑处

  电话:0451-53638454

  传真:0451-53637972

  电子信箱:zlbjch@126.com

  邮政编码:150001

  中共黑龙江省委党史研究室

  2008年10月13日

责任编辑:隋洪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