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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庆原招生办主任同他人以办上大学为名诈骗600余万
2008-12-26 17:53:14 来源:东北网  作者:雷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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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东北网12月26日讯 (记者 雷蕾) 近日,大庆市公安局乘风分局成功打掉一个以办理上大学为由,诈骗群众600余万元的特大诈骗团伙,将团伙成员许娟、鲍文(曾经担任过大庆市教育局招生办主任)、于明抓获归案。

  10月13日,冯某、朱某和张某三人到大庆市公安局乘风分局报警,他们被大庆油田公司地质录井公司一名叫许某的买断职工以给高考分数低的孩子办理到北京上名牌大学为名骗取人民币共计50余万元。接到报警后,分局立即根据受害人提供的信息对许某开展调查。

  众多家长被骗

  专案组对三名受害人进行了详细的询问,进一步了解案件发生的经过。通过谈话得知,朱某和张某是在2006年6月份被骗的,冯某是在2007年4月至7月被骗的,许娟的爱人施平(地质录井公司职工)和受害人冯某是师兄弟关系,施平和朱某、张某是同一个单位的同志关系,由此他们认识了许娟。此外,民警还了解到,同他们一起以办理学生入学被骗的家长还有三人,其中两个在大庆市东风新村,但是不知道学生家长姓名,还有一个叫王某的学生家长,家在哈尔滨市南岗区,王某的丈夫是许娟爱人施平的武术教练。经过几天的深入调查,专案组进一步掌握了许娟对学生家长虚构认识国家教育部主管招生的领导,使用伪造的各院校扩招公文以及录取通知书等文书实施诈骗的犯罪证据。同时,民警在走访受害人时还获得信息,许娟约哈尔滨市的受害人王某到北京去取通知书,说给他的孩子闻某办理到军校上大学的事情已经办成,并流露出要继续索要好处费的意思。根据王某提供的线索,专案组民警让受害人王某和犯罪嫌疑人许娟取得联系,问清闻某去哪所大学,学的是什么专业,许娟什么也回答不出来,说话支支吾吾。专案组分析许娟故意编制谎话的目的在于拖延受害人的报警时间。由此,专案组立即制定了到北京抓捕犯罪嫌疑人许娟的工作计划。

  异地围捕女骗子

  10月16日,专案组民警到北京后按照工作计划对犯罪嫌疑人许娟开展抓捕工作。经查证,许娟2005年至2008年在京居住期间没有任何入住记录,也未办理过任何在北京的暂住手续,致使专案组民警对许娟的追捕暂时停顿。根据这一情况,专案组立即调整了工作思路,兵分两路开展调查工作。一组对许娟提供的大学录取通知书进行调查取证。通过到南京炮兵指挥学院和郑州中国人民解放军信息工程大学等部门开展工作,确认许娟提供给受害人的大学录取通知书全部系其伪造的。另一组对许娟实施诈骗行为使用的银行账户进行查询,从中发现了许娟的银行账户中有许多来历不明的进款。在2006年至2008年10月份期间,许娟的两个建设银行账户中,共计进款资金高达312.2万元,交通银行账户内共计进款高达166.5万元,专案组分析认为许娟还存在着以同类手段骗取他人的犯罪行为,于是决定对许娟银行账户中的进出款项进行彻底调查。

  根据调查中获得的证据充分证明,许娟诈骗犯罪事实存在,于是分局将犯罪嫌疑人许娟(女,48岁,本市有偿解除劳动合同人员)列为全国网上逃犯开展抓捕。10月28日,在南京机场附近,民警将正在实施诈骗行为的犯罪嫌疑人许娟抓获。

  “招生办主任”疯狂诈骗

  经审讯,犯罪嫌疑人许娟交待:2006年3月,许娟认识了广西籍无正当职业女子莫红(因涉嫌诈骗罪已被北京市公安局逮捕),莫对许娟讲能够办理高考分数低的学生上北京名牌大学。2006年5月,许娟虚构认识国家教育部主管招生的领导,可以为高考分数低的学生办理上北京名牌大学为借口,骗取受害人朱某、孙某、白某、方某、苏某和张某等八名家长好处费127.9万元。2007年4月至7月期间,许娟又以能够为冯某和王某的孩子办理到军队院校上大学并带有军籍为由,骗取冯某和王某人民币共计49万元。同年,许娟又对他的五常老乡于明说,自己认识国家教育部主管招生的领导,如果有学生高考分数低,还想到北京上名牌大学可以找她办理,她还表示于明可以在自己提供的收费标准下,可再向学生家长多要一些费用作为他的好处费。于明见到利用办上大学的机会可以赚钱,于是于明又将许娟介绍给自己朋友鲍某的哥哥鲍文。鲍文借助自己曾经在大庆市教育局担任过招生办主任的条件,利用许多家长都找他为孩子填报高考志愿的契机联系生源。在具体操作过程中,许娟首先提出办理各类学校的好处费价格表,于明又在许娟提供的收费标准上对每名学生增加好处费1到2万元,而鲍文又在于明提供的价格上对每名学生再增加好处费2至3万元不等的“差价”。在2007年内许娟与鲍文、于明合伙骗取23名家长人民币共计527万元,两年内他们有分有合共骗取31名家长“办学费”650余万元。在办理的过程中,有的家长发现了纰漏后向他们多次索要钱款,在他们推脱不过的情况下,至2008年4月份,共退还给14名学生家长人民币共计350余万元。

  根据许娟的供述,2008年11月23日专案组民警在卧里屯将犯罪嫌疑人鲍文(男,49岁,本市退休干部)抓获。鲍文交代,他利用曾经在大庆市教育局当过招生办主任,获得了学生家长的信任,共计收到23名学生家长办理上大学的钱款527万元,因为事情没有办成在学生家长多次催要下,直至2008年4月份,其才陆续返还给14名学生家长331万元,还有196万元钱款没有返还。

  12月5日,专案组在五常市将犯罪嫌疑人于明(男,43岁,五常市人)抓获。经审讯,于明供述其在2006年期间,伙同许娟以能够为高考分数低的学生办理到全国统招一表院校北京对外经贸大学上学为由,骗取苏某人民币14万元,骗取白某人民币15.2万元,自己从中获利1.5万元的犯罪事实。另据犯罪嫌疑人于明供述,在办理2007年学生上大学的事情中,为了获得利益,他联系犯罪嫌疑人鲍文招揽生源,自己共计收到23名学生家长办理上大学的钱款200万元(有票据证实),于明将部分赃款转给许娟(现查证有83万元有票据证实,其他的无票据证实)。于明还供述仅在2007年办理惠某和张某到中国政法大学过程中,自己就获利9万元钱。于自己承认在2007年办理学生上大学事情中共获利人民币20余万元。乘风公安分局经过工作现已追缴赃款30余万元。

  目前,以上3名犯罪嫌疑人均已被逮捕,此案正在进一步审理中。(文中除民警外均为化名)

责任编辑:隋洪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