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北网12月28日讯 近段时期,合同诈骗类犯罪案件成为我省经济犯罪案件中的多发案种。记者从省公安厅获悉,警方在加大打击合同诈骗类犯罪的同时,也提醒市民严防6种合同诈骗,并提供4种识别方法。
手段一:先舍后取法
犯罪嫌疑人实际没有履行能力,在履行小额合同或者部分履行合同后,使对方当事人相信其履约能力和诚意,进而与之签订标的额更大的合同,待大笔款项到手后销声匿迹。
手段二:虚张声势法
夸大宣传自己的经济实力,以伪造、变造作废的票据或者其他虚假的产权证明,虚假的土地使用证、房屋所有权证等作担保,诱使对方当事人信任,再利用经济合同诈骗钱财。
手段三:一唱一和法
先发布虚假广告,冒充国有企业或知名企业等,自称可以提供某种产品,同一伙人假冒另一方声称急需该产品进行诈骗。
手段四:借鸡生蛋法
以虚假的证明材料,虚构不存在的单位,或伪造身份证明,冒用熟人名义在签订合同骗取钱财后逃走。
手段五:伪造合同法
犯罪嫌疑人以编造合同主体、伪造合同内容等手法,凭空捏造或者虚构合同,骗取他人的财物。
手段六:俏货引诱法
欺诈方利用一些单位或个人急需某种紧缺或畅销商品的心理,谎称能提供诸如煤炭、钢材、尿素、化肥之类的紧俏商品,签订虚假的购销合同,骗取对方的预付款等。
我省警方提供4种识别方法
一是签订合同时,对合同中的各项条款要仔细审阅,对一些原则性的条款不能一味的迁就。二是应对合作对象,要通过查验身份证、前往工商局查询合作对象所在单位的真实性。三是对合作方的市场热销产品,一定要对市场现状及前景进行充分调研,弄清其市场销售的真实情况。四是在货到付款时,对方有意拖延时间,或称在下班时间和周末才可提供支票、银行承兑汇票等金融票据的情况要高度警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