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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北春城陷入“收费门” 物业:收费难 业主:不舒心
2009-01-13 09:46:14 来源:东北网-生活报  作者:黄迎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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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东北网1月13日讯 近日,媒体对中北春城陷入“收费门”怪圈进行了连续报道,引起广大市民的高度关注,许多人反映自己居住小区存在的物业问题。记者在整理市民的反映后发现,虽然情况各不相同,但都能在中北春城“收费门”事件中找到类似的问题。而记者在询问多家物业公司后感到,他们也存在和中北春城一样的收费困惑。

  物业:手里没有“金刚钻”

  采访中,各物业小区都对收费感到头疼,他们认为,物业管理不像别的行业,要和业主朝夕相处,关系到千家万户日常起居,一年365天难免有不到位的地方,而业主很多的时候不会去体谅物业的难处,对物业服务不满意,最经常和直接的做法就是不交物业费。一但出现了收费问题,物业手里又没有解决问题的“金刚钻”,只能采取一些“非常手段”。

  为了收物业费,哈市的多家小区都想出了别出心裁的办法。有的小区在入户时,就收取了下一年的物业费,如果不交,就不给进户钥匙;有的小区将包烧费与物业费捆绑在一起收,如果不交物业费,包烧费就交不上,会被停热;还有的小区在电梯上安装了钥匙,如果不交物业费,就不让乘电梯。中北春城在“收费门”事件之前采用类似的手段,结果引起业主的强烈不满。

  当记者询问是否考虑通过其他手段收物业费时,中北春城三期物业中心的张经理说:“最后一条路只能通过诉讼程序解决,但是,物业公司非常不愿意那么做,劳民伤财又收效甚微。不过,确实有的小区通过诉讼收到了物业费。”

  记者在采访中了解到,2007年,哈市闽江小区物业公司一纸诉状将拖欠物业费的10多名业主告上法院。当初,该物业打算将近100名拖欠物业费的业主告上法庭,但是最后还是放弃了。原因是,每个业主拖欠的物业费在几百元至千元左右,物业公司交纳的诉讼费、快件传达费用在100元左右,同时,由于案件涉及的金额较小,以及有关业主的联系方式中断等多方面原因,导致案件的审理过程十分缓慢,效率较低,因此这种通过法律途径来讨要物业费的方式也不是特别有效。

  各物业公司都表示,由于诉讼程序比较烦琐且执行难,不到万不得已物业不愿意通过诉讼途径解决。但如果钱收不上来,那么谁也不敢说完全保证物业服务质量。

  收不上来物业费,服务质量下降,直接导致的后果就是,不交费的越来越多,业主越来越不满意,双方的矛盾逐步升级和激化,最后陷入了恶性循环中。

  业主:活得委屈住得憋屈

  采访中,60%以上的业主认为物业的人都牛哄哄的,家里有点事儿去找物业老费劲了,买房子时说得冠冕堂皇,一旦购房款交了,物业公司就成了大爷,完全没有为业主服务的谦逊态度,业主们不仅享受不到花钱雇人服务的优越感,反而成了花钱买憋屈的受气包,忍无可忍之时,就拒绝再付钱,让物业也反省反省。“几十万买房钱都花了,一两千块钱的物业费当然不是交不起,但是物业得让我们这钱花舒心了,谁愿意委委屈屈地花钱?”一位业主直言不讳地说。

  中北春城业主们反映的情况基本涵盖了大多数小区业主的问题。暖气不热,物业推托,迟迟不给解决,业主受冻;小区内路灯不亮,家人回家晚了不安全,业主担心;小区内不让进车,车无处停,业主不便;垃圾倾倒不及时、单元门坏了不维修、保安巡逻不到位、小区发生盗窃案等等问题长期不解决,业主对物业公司由不满逐渐升级为愤恨,最后业主、物业反目成仇。

  律师:用门“卡”物业费违法

  像中北春城三期这样,用门卡卡着业主收费的办法是否合理呢?对此,高盛律师事务所的王丹阳律师告诉记者,中北春城三期物业中心以门卡卡着业主交物业费的做法已经违反了法律。根据法律规定,物业公司是为业主服务的部门,他们没有限制业主回家的权利,这种收费方式是不合理的。

  物价部门:开“门”将有新钥匙

  记者在采访中了解到,哈市类似于中北春城这样的物业与业主纠纷时有出现,针对这些,去年9月份,哈市出台了《哈尔滨市物业服务收费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新《办法》对物业收费进行等级划分,按照相应服务标准,业主可自行选择小区等级。12日,记者从哈市物价局业务处得知,由于各小区的上报审批工作正在进行中,哈市率先挂牌的500个小区的名单、分级结果还没有出来,有关部门正在积极工作。不久的将来,哈市的小区居民将会在小区公示版上看到自己小区的收费标准,比照标准交费,真正做到交费一目了然。届时,物价部门将对物业收费进行监督,类似中北春城这样的事件就可以在一定程度上得到规避。

责任编辑:宋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