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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得父亲遗产男子伪造公证书 律师:打电话可辨真伪
2009-01-14 15:46:33 来源:东北网-生活报  作者:夏德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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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东北网1月14日讯 经核实,哈尔滨市公证处6日发现一起假冒公证书案件。当事人为独自分得父亲遗产,制作了一份虚假公证书,这是去年至今哈尔滨市公证处发现的第7起类似案件。记者从哈尔滨市司法局了解到,去年哈尔滨市共发现30余起假冒公证书案件,差不多是前年的两倍。

  6日上午,哈尔滨市市民张某手持本人身份证和其父亲的身份证、《遗产继承公证书》来到哈尔滨市某银行营业部储蓄专柜,要求支取其父账户上的10万元人民币存款。按照程序,该营业部工作人员将《遗产继承公证书》等证件传真给哈尔滨市公证处。经核实,李某手持的《遗产继承公证书》系伪造。当日下午张某再次到银行营业部完善手续时,被警察请进了公安局。经了解,张某共有兄弟姐妹三人,他是长子,父亲去世后,他为了独得父亲在银行的存款,伪造了《遗产继承公证书》,想将其父生前在银行的存款取走。

  哈尔滨市公证处秘书科科长洪庆秀说,目前哈尔滨市公证处发现的几起假冒公证书案件中,大多涉及财产继承,还有两起是为了让工程中标,投标单位炮制虚假公证书。他说,假冒公证书大致有三种情况。第一种是当事人为省下公证费伪造公证书;第二种是图省事,因为公证人员在出具公证书之前要经过一系列严格的审查,程序也较为复杂,当事人等不及;还有一种就是根本不符合公证项目的条件,伪造公证书企图蒙混过关。

  黑龙江民强律师事务所主任段接伟说,按照我国《刑法》第280条规定,伪造国家机关公文、证件、文书,主要责任人将被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管制、剥夺政治权利等,情节严重者处以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

  洪庆秀说,现在查询公证书十分方便,只需打一个电话,说出公证书的编号就可知道真实与否。

责任编辑:孙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