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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市民警违反交通法规从严处理 领导干部两次将免职
2009-02-09 10:10:27 来源:东北网-黑龙江日报  作者:秦雷 卢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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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东北网2月9日讯 记者从哈尔滨市公安局获悉,从6日起推出《哈尔滨市公安局公安民警违反交通法规从严处理办法》,对公安民警违反交通法规行为按照“七个一律”从严处理。

  据了解,哈市警方对公安民警违反交通法规“七个一律”的规定:一是公车一律收回;二是驾驶证一律暂扣;三是违法违规人员一律纪律处分;四是发生两次的领导干部一律调离现职;五是发生两次的民警两年内一律不晋级、不提拔;六是发生两次的单位年内一律不评优;七是发生重大交通肇事负主要责任的一律辞退。

  据介绍,“七个一律”自公布之日起执行,市公安局责成公安纪检、督察、后勤装备和交警部门按各自职权长期进行督查。大冬会期间要坚决杜绝民警驾驶警车从事非警务活动及非警务人员驾驶制式警车的现象发生;要对警车司乘人员开展交通安全教育,广大公安民警要严守道路交通安全法规,严禁开霸王车、特权车;要杜绝特权思想及闯红灯、随意停车掉头、强超猛拐、越线行驶等严重违章行为。

责任编辑:王凌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