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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尔滨市立法保护西泉眼水库 禁止旅游垂钓餐饮等
2009-02-25 10:56:24 来源:东北网-生活报  作者:张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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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东北网2月25日讯 西泉眼水库位于哈市阿城区东南84公里处,蓄水量4.78亿立方米,是我省最大的水库之一。西泉眼水库功能原确定为防洪、除涝和农业灌溉,作为哈市远期备用水源。记者24日从哈市政府获悉,为加强西泉眼水库饮用水水源的保护,保障居民饮用水安全,《哈尔滨市西泉眼水库饮用水水源保护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近日经批准正式出台,将于4月20日起施行。

  水源地设三级保护区

  为了有效保护西泉眼水库饮用水水源,《条例》将水源地分为三个保护区实施分类保护。

  一级保护区水域范围:水库正常水位线209.9米以下的水域;阿什河与二道河子汇合处的水域;黄泥河由高程209.9米等高线沿河道上溯1000米的水域;阿什河与二道河子汇合处沿阿什河、二道河子河道上溯1000米的水域。

  一级保护区的水质标准:不得低于国家《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中的Ⅱ类标准和国家《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中的生活饮用水源卫生标准。

  二级保护区水域范围:二道河子从一级保护区边界上溯18公里的水域;黄泥河从一级保护区边界上溯5.8公里的水域。

  二级保护区陆域范围:水库正常水位线外延5公里范围内的区域。

  二级保护区的水质标准:不得低于国家《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中的Ⅲ类标准。

  准保护区水域范围:二道河子从二级保护区的上游边界上溯22.5公里的水域;黄泥河从二级保护区的上游边界上溯11.4公里的水域。

  多种行为“禁入”水源地

  《条例》规定,水源保护管理部门将定时对水源水质进行监测,并在不同范围内禁止不同行为。其中一级保护区内禁止新建、改建、扩建与水源保护、水利工程管理、供水和防汛无关的建设项目;在水体中清洗衣物或其他器具;从事网箱养殖、旅游、游泳、垂钓、餐饮、露营、野炊等活动;种植农作物,放养畜禽,使用牲畜;水上训练以及其他水上体育、娱乐活动;挖沙、取土,建立墓地、丢弃或者掩埋动物尸体;与保护水源无关的船舶下水等行为。

  在准保护区水域范围内,除了禁止可能危害水源保护的行为外,现有直接或间接向水域排放污染物的企业,要符合国家或者地方规定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和重点水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并向当地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进行排污申报登记,申领排污许可证。

  对于造成污染的违法行为,《条例》规定将处以10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罚款。

  制订计划优先保城市供水

  为保证供水,《条例》提出,西泉眼水库水源保护区所在地政府及公安部门,要根据水源保护的需要,合理控制水源保护区内的人口规模。水源保护管理机构应当制订水源供应计划,合理调配水源下泄流量,优先保证城市供水,兼顾水库下游农业灌溉等其他用水需求。

责任编辑:孙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