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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尔滨市实行门前四包责任制规定:不达标要挨罚
2009-02-27 15:53:24 来源:东北网-黑龙江日报  作者:樊金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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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东北网2月27日讯 26日召开的哈尔滨市政府第44次常务会原则同意《哈尔滨市实行门前四包责任制规定》。

  据悉,该《规定》施行后,1998年出台的《哈尔滨市实行门前三包责任制规定》将废止。在组织实施主体方面,原《规定》是由市、区两级市容和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按照职责权限负责门前责任制管理,区市容和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将日常业务委托给街道办事处行使。新《规定》明确日常管理由街道办事处负责,组织实施则由街道办事处的上级机关区政府承担。

  新《规定》明确了包容貌、包卫生、包绿化、包亮化的具体标准,还删除了原来不合理内容,如要求临街单位、个体业户在门前设置果皮箱、保证树木和花草成活的义务。

  新《规定》明确,对于其他单位和个人在责任区内从事影响市容和环境卫生、城市绿化等违法行为的,临街单位、个体业户应当劝阻,对劝阻无效的可以向有关执法部门举报。对临街单位、个体业户违反规定,门前责任区内达不到“门前四包”标准的,由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依据有关法规、规章处罚;有关法规、规章未作规定的,可以依据本规定处以2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罚款。

责任编辑:王凌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