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群力新区办文化产业免征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
2009-03-13 09:14:32 来源:东北网-哈尔滨日报  作者:王履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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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东北网3月13日讯 记者12日从群力开发办获悉,为支持落户在群力新区的黑龙江文化产业示范区建设,哈尔滨市出台了《哈尔滨市政府关于促进群力新区金融商务文化产业建设发展的若干意见》,从资金、用地、基础设施、税费等方面给予了极大的政策支持。

  《意见》为群力新区文化产业示范区建设提供了全方位的资金支持,明确规定,由文化发展中心建设的文化项目,自2010年起3年内,免收灯饰化电费、物业费、市政管理费;租赁房屋经营的,免收房租;期间购房经营的,可按房屋综合建设成本价格购房。为减少前期建设成本,《意见》规定,文化产业项目宗地内的消防、给排水、供电、供热、供气、道路、广场、景观、绿化、地上停车场、公厕等配套基础设施,可由群力办统一组织建设或给予建设单位建设补贴。

  为满足文化单位的用地需求,《意见》规定,文化产业示范区内的土地优先列入土地供应计划,凡符合《划拨土地目录》的项目用地,办理划拨用地手续;不符合《划拨土地目录》的,按评估价格作为土地出让底价,以招、拍、挂方式出让。文化单位使用土地可要求分期供应,或选择土地出让金分期缴纳。

  另外,《意见》还在人才引进以及生活等方面做了周密的考虑。如“在解决入区企业职工住房方面设立规划团购住房以及提供公寓住房”等办法,在入区职工子女就学方面,“入区金融企业的职工集中生活居住区划入兆麟小学分校学区”。

责任编辑:杨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