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伪造组织机构代码证 哈市企事业单位最高罚1万
2009-03-16 11:22:05 来源:东北网-生活报  作者:高中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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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东北网3月16日讯 哈尔滨市质监部门近日开始实施《组织机构代码管理办法》。据了解,质监部门为机关、企事业单位等颁发的组织机构代码证是各机构社会交往、开展商务活动所必需的“身份证明”,伪造该证将被处以最高1万元罚款。

  据介绍,组织机构未按照规定办理组织机构代码证申请、换证、补证、变更的,质监部门将予以警告并责令其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将处1000元以下罚款。伪造、变造、冒用或买卖、出租以及非法转让组织机构代码证,将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追究相应法律责任;未构成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违法行为的,质监部门将予以警告并处1万元以下罚款。

责任编辑:于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