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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尔滨今年首批20片棚户区拆迁 补偿延续去年标准
2009-03-28 07:26:27 来源:东北网-哈尔滨日报  作者:李晶钰 王履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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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东北网3月28日讯 昨天是市政府《关于2009年市区部分棚户区拆迁改造有关事宜的通告》发布首日。记者从市棚改办获悉,自通告发布之日起,各区棚改工作人员将陆续深入首批20片棚户区开展摸底测算和实际测量,今年棚户区改造仍延续去年的优惠政策。相关负责人表示,希望棚户区居民一如既往地支持、配合棚改工作,争取尽快启动实质拆迁,早日实施回迁房建设。

  棚户区居民已开始搬迁

  昨天公布的通告明确了今年棚改首批启动的20个地块。市棚改办工作人员告诉记者,昨天早晨通告一见报,一些获知确切拆迁信息的市民就开始收拾家当,准备搬迁。5个区的棚改工作人员也已陆续进入居民家中展开实际测量。根据哈尔滨市新一轮棚户区改造实施方案,各地块拆迁补偿由所在区棚改办负责摸底测算、提报拆迁测算成本及拆迁启动资金使用计划。市棚改办会同市拆迁办对拆迁测算成本严格复查后,按各项目拆迁工作进展情况,实行按项目成熟度和进度拨付资金的激励机制。这就意味着,哪片棚户区的居民对拆迁更积极配合,哪个片区就能越早补偿、早回迁。

  拆迁补偿仍延续去年标准

  在忙搬家的同时,棚户区居民最关心的莫过于今年的拆迁补偿政策。市棚改办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哈尔滨市于去年初制定出台了一整套棚改拆迁补偿惠民政策。坚决落实包括对被拆迁户就地安置,实行“拆一还一”,提供多种选择的拆迁补偿“套餐”;对被拆迁困难家庭搬家、临迁租房、孩子转学等问题提供有组织的帮助;设置40平方米最低保障户型;棚户区居民购买经济适用住房可提前支取公积金等棚改优惠政策,通过棚户区改造一次性解决棚户区居民住房困难。

  棚改回迁房将建精品工程

  另据了解,按照市领导和有关部门的要求,今年哈尔滨市棚改回迁小区在项目设计和建设上将继续打造符合现代生活要求和城市发展建设的高品质宜居社区和精品工程。棚改新建小区将配建方便出行的城市道路;解决居民生活必需的水、电、气、热、通信、消防等配套地下管网工程;全面建设服务于居民生活的社区活动中心、图书馆、卫生站、安全警务室、居委会、公厕、垃圾压缩间、公交首末站、绿地、中小学、幼儿园等配建公共服务设施。

  相关链接2009年全市将改造100万平方米的棚户区,涉及居民1万户,今年的棚户区拆迁改造首批涉及5个区的20个地块已发布拆迁通告,正式进入拆迁阶段。

  2008年哈尔滨市启动了新一轮棚户区改造工作,截至去年年末,哈尔滨市完成13个棚户区拆迁项目,拆迁面积237万平方米,涉及被拆迁居民22435户,公企单位570户,所有净地项目的回迁房建设已全部启动,总开工面积达195万平方米。

责任编辑:孙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