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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1日起 哈尔滨市物业费最高1.25元/平方米
2009-03-31 07:00:48 来源:东北网-新晚报  作者:李佳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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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东北网3月31日讯 记者从哈尔滨市物价局了解到,该局与市房产住宅局共同起草的《哈尔滨市物业服务收费暂行办法》将于4月1日起实施。《办法》中规定,哈尔滨市普通住宅小区物业费指导价格按照“五等级五项目”,可划分出3000多种收费标准,如以目前最高标准收取物业费,按建筑面积其价格为高层1.14元/平方米、多层1.1元/平方米,再对其进行最高上浮10%后,两者最高价分别为1.25元/平方米和1.21元/平方米。

  《办法》中制定了哈尔滨市住宅电梯收费的指导价格,将电梯费分为基础费用和运行电费的“二部制”计费方式,在我国属创新性收费方式。《办法》同时新增加了《哈尔滨市非小区住宅各项服务收费的有关规定》。

  据悉,《办法》实施后各小区的物业服务收费要逐步实行明码标价。物业企业应在管理区域内的醒目位置或收费地点,标明服务内容及标准、基准收费标准、浮动幅度,以及实际收费标准。市民可登录哈尔滨价格信息网查询该《办法》详细内容。

责任编辑:刘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