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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18日,哈尔滨市南岗区学府名居5号楼工程20米高塔吊车从根部断裂(资料图)
东北网4月21日讯 (记者 孙晓锐) 18日,哈尔滨市南岗区学府名居5号楼工程发生塔吊倾覆事故,造成1人死亡,4人受伤。近日,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对这起事故进行了通报。据了解,事故原因经初步认定为塔吊第二节主材标准节斜支撑处上方联接螺栓断裂。
据了解,4月18日哈尔滨市哈南学府名居5号楼工程发生塔吊倾覆事故,造成1人死亡,4人受伤。塔吊生产厂家是牡丹江建工机械有限责任公司。经初步认定,事故原因为塔吊第二节主材标准节斜支撑处上方联接螺栓断裂。此起事故与2007年4月12日双鸭山市兴盛家园1号楼工地塔吊倒塌事故(造成2人死亡、2人重伤)的发生都是由于塔身标准节处断裂造成的,两台肇事塔吊均为牡丹江建工机械有限责任公司生产。
对此,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要求各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对本地区建筑起重机械开展一次全面的安全检查,发现隐患及时处理,保证建筑起重机械的安全使用。同时,将牡丹江建工机械有限责任公司生产各种型号塔吊的施工现场作为安全检查重点,严格依法做好新安装使用此类塔吊的登记备案工作,对已登记备案的此类塔吊,要重新进行登记备案;对使用此类塔吊的施工单位,要责令停止继续使用,由使用单位报请法定监督检验检测机构检验合格后,方可继续使用。
同时,塔吊等建筑起重机械检验检测机构要严格按照《起重机械定期检验规则》(TSG Q7015—2008)中有关规定做好检验检测工作,对于因检验中缺项漏项而造成事故的,要依法追究起重机械检验检测机构相关人员的行政或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