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北网4月21日讯(记者 李博) 2009年起,黑龙江省将基本药物全部纳入基本医疗保障药品报销目录,报销比例明显高于非基本药物。
记者在21日召开的黑龙江省全省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工作电视电话会议上了解到,黑龙江省在2009年起将严格控制非目录药品在政府举办的城市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乡镇卫生院等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使用,并在落实财政补助的同时实行基本药物零差率销售,其他医疗机构也将把基本药物作为首选,确定使用比例,规范用药行为。同时,黑龙江省将基本药物及时全部纳入基本医疗保障药品报销目录,报销比例明显高于非基本药物。
国家基本药物制度是国家制定的有关基本药物遴选、生产、流通、使用、定价、报销等各项管理的制度,是中国建立健全药品供应保障体系的政策基础,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可以保证广大人民群众基本用药需求,又能从整体上控制医药费用,减少药品浪费和不合理用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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