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 : 东北网  >  东北网黑龙江  >  政务·政策  >  政务
搜 索
信息产业厅
2009-04-23 14:44:36 来源:东北网  作者:
关注东北网
微博
Qzone

领导介绍      机构设置

  (一)贯彻落实国家信息产业发展战略、方针政策和总体规划,研究拟定全省相应的政策规划,宏观管理电子信息产品制造业、计算机应用服务业、信息服务业((除去电信业、社会调查业、信息提供业、咨询业、经纪业,下同))、软件业,推进国民经济与社会服务信息化。承担省信息化工作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

  (二)贯彻执行国家信息产业管理的法律、法规,拟定全省发展信息产业政策法规,发布行政规章,负责行政执法和监督。

  (三)负责贯彻执行国家电子信息产品制造业、计算机应用服务业、信息服务业、软件业的技术政策、技术体制和技术标准,广播电视传输网络的技术体制与标准,并制定相应的地方技术政策和技术标准,指导电子信息产品质量监督与管理。

  (四)负责全省无线电频率资源的分配与管理,负责全省无线电台(站)设置审批、无线电监测和监督检查,依法组织实施无线电管制,协调无线电干扰事宜,维护空中电波秩序。

  (五)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对信息市场(电信业除外,下同)进行监督管理,实行必要的经营许可证制度。

  (六)贯彻执行国家信息服务(电信业除外,下同)资费政策,按照有关规定参与制定地方信息服务资费政策。

  (七)根据国家产业政策与技术发展政策,积极引导与扶植信息产业的发展,指导产业结构、产品结构和企业结构调整,指导国有企业重组、组建企业集团;合理配置资源,防止重复建设。对重点基础设施项目和再建项目进行审核把关。

  (八)推进电子信息产品制造业、通信业、软件业和军工产品的科研开发、新技术推广应用工作,组织工业重大科技项目攻关和引进技术的消化、吸收、创新,促进科研成果产业化。

  (九)研究拟定国民经济信息化发展规划,研究、指导并协助业主推进重点信息化工程;指导、协调与组织信息资源的开发利用;指导电子信息技术的推广应用和信息化普及教育;指导市(地)信息化建设。

  (十)加强技术引进、合资合作;代表省政府参加有关国内外组织,签订省级政府间协定,组织对外合作与交流,处理省内外相关事宜。

  (十一)按照管理权限,管理机关公务员及直属单位主要领导干部的考核、任免、指导直属单位改革。

  (十二)负责行业统计及行业信息发布。

  (十三)办理省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地 址:哈尔滨市南岗区华山路12号

邮编:150090

网址://www.hljiib.gov.cn/

  //www.hljcredit.gov.cn

E-mail: hljiib@hljiib.gov.cn

  credit @mail.hein.com.cn

电话:0451-82296424、 82296435

传真:0451-82296434

责任编辑:于哲
相关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