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北网4月26日讯 一位家住爱建润园小区的业主,家中坐便器堵了,打电话到小区物业求助,物业派了一个人拿着一个抽子捅了两下,便说必须拆下坐便器疏通管道,费用100元。业主询问装修房子时的水暖工,告知拆坐便器费用50元。结果,这位水暖工来到业主家,业主家没有工具,他用塑料袋装着一些破布用力捅了一阵,下水道便疏通,业主只花费了20元……
一个物业如何服务业主的简单实例,不能不引起人们的反思。“我家每月缴纳近300元的物业管理费,都用到哪里去了,我该拥有哪些服务,我根本不知道!”爱建紫园小区一位业主对物业管理费的疑惑,代表了很多业主的感受。
业主每年交纳数额不菲的物业费,到底应该享受到什么样的服务?物业费的支出是否合理?谁来监督物业公司收取的物业费去向?
物业费·现象
物业费支出从不公示
记者从有关部门了解到,哈尔滨市第一家物业公司1992年成立,如今全市已经发展到400多家,这数目不少的物业公司与近百万户家庭紧密联系。物业公司该为业主提供什么样的服务,收多少物业费合理,双方之间一直存在争议。新实施的《哈尔滨市物业服务收费暂行办法》对以往纠缠不清的物业费问题进行了详细的指导定价。但物业费开支是否需要透明度,仍是业主和物业之间争论的焦点。
日前,家住爱建某小区的业主反映,小区自建成以来,物业费年年交,却没有一年看到过物业部门公示物业费支出名细,该小区目前有近万户业主,物业费标准为每月每平方米1.6元,如此算来,每年的物业费收入可以用巨大来形容,物业费最终用到哪里去了?
家住欧洲新城小区的数千户业主对物业费的支出也是不知究竟。记者了解到,该小区因为物业管理达不到业主满意,曾有过几次罢免现有物业公司的事情发生,有一次新的物业公司人员已经前期进驻小区了,而且新物业公司将物业运营中每年需支出的各项费用向全体业主进行了公示,其公示的费用比原有物业收费标准低了不少,但正当业主们以为可以享受合理的物业收费时,原有物业公司却发出了“安民告示”,这个小区的物业还是由我们来做。
物业费·提醒
小区公共部分收益归业主
据《哈尔滨市物业服务收费暂行办法》规定,物业服务成本或者物业服务支出构成一般包括以下九项:管理服务人员的工资、社会保险和按规定提取的福利费等;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日常运行、维护费用,其中不包括中央空调和电梯运行等费用;物业管理区域清洁卫生费用;物业管理区域绿化养护费用;物业管理区域秩序维护费用;物业服务企业办公费用;物业服务企业固定资产折旧;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及公众责任保险费用;经业主同意的其他费用。物业服务收费应当遵循合理、公开以及费用与服务质量相适应的原则。
可如今不单单是交的物业费用在哪里了业主不清楚,在哈尔滨房地产网爱建滨江国际社区业主论坛上,有不少业主写帖子质疑,楼内的电梯和小区路灯杆上发布了很多广告,这笔不少的广告收入哪去了?
在哈尔滨市的很多小区,物业都把小区院内的公共场地划分成了收费停车位,按小区公共设施归全体业主共有原则,这样的收入也该归业主所有。目前哈尔滨市诸多小区楼道里的液晶电视广告和挂到电梯内部的张贴广告,以及院内街路旁路灯杆上悬挂的广告收入,都归了物业公司,而作为这些场所产权人的业主,却根本不知道这笔钱用到了哪里。
对于一部分业主的询问,物业公司只用一句———“用于公共设施维护”来应对,至于到底用到了哪部分的公共设施维护却不得而知。而公共设施维护费用,在年年收取的业主物业费中,已经包含了,新增加的费用,维护的到底是什么呢?
当记者就这部分收益费用公示问题采访一些小区物业公司时,得到的答复是,业主并没有要求公示。
按有关规定,小区的道路、绿化、休憩地、空余地、电梯、楼梯或政府规定的其他公用设施的权益归业主共有。如果开发商没有在售房合同中保留楼外立面、楼顶、停车场等物业的特别权益,则与建筑物相关的所有公共空间、设备设施的所有权应归小区全体业主共有,而由此产生的所有收益也应归全体业主共有。
物业费·政策
包干制和酬金制不能是笔糊涂账
据了解,哈尔滨市规定,小区聘请物业公司可采取物业服务费用包干制和酬金制两种模式,实行政府指导价的物业服务收费暂采用包干制;实行市场调节价的物业服务由业主选择实行包干制或酬金制。包干制是指由业主向物业服务企业支付固定物业服务费用,盈余或者亏损均由物业服务企业享有或者承担的物业服务计费方式。酬金制是指在预收的物业服务资金中按约定比例或者约定数额提取酬金支付给物业服务企业。其余全部用于物业服务合同约定的支出,结余或者不足均由业主享有或者承担的物业服务计费方式。
就物业费支出公示问题,记者采访了承担爱建小区物业服务的哈尔滨菱建物业管理有限公司财务部张经理,他说,现在该小区采取的是包干制,不用公示。但小区业主却认为,从来就没有人对小区物业是采取包干制还是酬金制的事征求过他的意见,此前他也没有听说过自家小区采取的是包干制。至于哪种形式更有利于业主,目前也没有人论证过。就算是小区采取的是包干制,业主花钱买了服务,如果对服务质量不满意,对小区设施维护不满意,也有权利要求物业方提供各项维护费用的支出明系,这和采取什么形式的物业服务费用结算模式无关。在业主提出想知道自己的钱是如何被花掉的时候,物业公司不能剥夺业主的知情权。
物业费·观点
业主委员会不能成摆设
小区业主委员会肩负着小区全体业主的重托,与物业公司讨论服务、价格等问题,业主委员会与物业服务公司签署的服务合同的约束力、服务水平是否达到合同标准、服务费用是否透明,物业公司在使用权利的时候是否越权,人员编制是否合理,这都与小区所有业主的利益息息相关,这也就意味着每个业主所交纳的服务费是否物有所值。
黑龙江赫升律师事务所主任巴振喜认为,业主委员会最佳的组合应该是老中青结合,遇事多征求全体业主意见,业主委员会在和物业达成协议之前,应让全体业主知道。请哪家物业服务机构是业主共同选择、共同付费、共同受益的集体消费行为,应该由全体业主决定。小区物业应该接受业主委员会的监督,业主委员会也有权委托专业审计机构对物业服务公司查账,审计物业企业的人员编制、资金去向,使业主的钱花在阳光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