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佳木斯市属国有困难企业退休者可加入医保
2009-04-28 16:04:35 来源:佳木斯日报  作者:乔瑞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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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东北网4月28日讯 近日,佳木斯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制定出台了《佳木斯市市属国有困难企业退休人员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工作方案》,彻底解决了市属国有困难企业退休人员医疗保障问题。目前,已有1000余人参加了这种保险,有100余人享受到了这种待遇。

  为解决我市国有困难企业退休人员医疗保险问题,我市积极争取国家政策支持,多方筹措资金,采取政府拿大头、企业或个人交一些的办法筹集。即:基本医疗保险费政府补助60%,有能力的企业或退休人员个人承担40%。政策规定市属国有困难企业退休人员医疗保险费筹资标准:以2007年度市区退休人员医疗费统筹基金支出1000元为基数,按10年测算,每名退休人员预留10000元医疗保险费;参保的退休人员同时参加城镇职工大额医疗救助统筹和意外伤害保险,大额医疗救助每人每年80元,意外伤害保险每人每年20元,大额医疗救助、意外伤害保险费由个人一次性缴纳,也可分5年平均缴纳;由有能力的企业或退休人员个人承担的基本医疗保险费可一次性全额缴纳,也可分5年平均缴纳。

  据悉,我市已成立了解决国有困难企业退休人员医疗保障问题工作组,负责对申报的企业和退休人员进行资格认定。

责任编辑:于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