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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权3年内落实到户 林地无偿平均分配承包最长70年
2009-04-30 08:17:25 来源:东北网-新晚报 作者:何秀丽
东北网4月30日讯 哈尔滨市委、市政府昨日联合下发的《关于全面推进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明确,哈尔滨市利用3年时间,完成明晰产权的集体林权制度改革任务。实行林地林木无偿平均分配,经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同意,也可依法采取其他方式落实经营主体,不搞一刀切。同时,在坚持集体林地所有权不变前提下,依法将林地使用权和林木所有权落实到户等体制,确立农民经营主体地位。
产权明晰后,要严格依法签订书面承包合同,林地承包期限为70年。承包期届满,可按照规定继续承包。同时,在确保不改变林地用途前提下,林地承包经营权人可根据市场需求和自然规律,依法自主决定经营方向、经营模式和经营项目,依法对拥有的林地承包经营权和林木所有权转包、出租、转让、入股、抵押或作为出资、合作条件。
将改革集体林采伐限额管理方式,简化审批程序。以区、县(市)为单位编制集体林采伐规划,确定年度采伐量,按山头地块落实到户。同时,按照经济效益最大化的原则,集体商品林采伐年龄由林地承包经营权人自行确定,只控制消耗蓄积,不对出材数量进行控制。
责任编辑:路云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