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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河市禁狗令引发争议 未如期捕杀犬只
2009-05-25 06:35:02 来源:新华网  作者:曹霁阳 王建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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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华网哈尔滨5月24日专电 23日是黑龙江省黑河市在一则通告中公布要对城区犬只进行捕杀的日子,但捕杀行动并没有真正展开。黑河市政府部门对此回应说,他们正进一步细化管理规定,使犬类管理工作更加规范化和人性化。

  20日,这个市的公安局、畜牧局等4部门发布通告,在城区及所辖爱辉区的4个村禁止养犬,从23日起,在禁养区内发现犬只一律捕杀。

  通告在当地市民和互联网上均引起了强烈争议。

  23日下午,黑河市一位24岁的女律师、一条斑点狗的主人说:“我们参照上海、北京等城市的养犬规定,提出了一个黑河犬类管理建议,希望政府能够采纳。”

  这位市民说,养狗者愿意接受政府的规范管理,例如保证给狗打防疫针、不带宠物去公共场所、及时清理狗的粪便等。与此同时,政府应以合理的收费允许市民领取准养证,合法养狗。对于违反有关规定的市民,可以采取罚款等措施。

  23日,黑河市发布通告的4部门就此事向记者提供了一份文字材料。其中提到,通告的目的是“采取措施加强对城区犬只的管理”,其背景是“为维护绝大多数市民的权益,为保障广大中外旅游者的安全,应市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提案要求,以及广大群众的呼声和游客的反映”。

  材料中还提到,近年来,黑河城区饲养犬只的人越来越多,其中有一部分人还饲养了大型犬和烈性犬,犬只伤人事件经常发生。

  黑河市公安局治安支队支队长刘志彬说:“我们没有捕杀一只狗。目前正准备征求各部门和群众意见,使规定更规范、更人性,而细化规定出台之前,黑河市相关部门只是对养犬者进行劝导、教育。”

  黑龙江省社会科学院研究员赵瑞政认为,政府部门涉及民生的决策应当倾听百姓声音。决策要从实际出发,从调研中来,要符合科学发展和群众需要,顾及群众的感情。

责任编辑:侯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