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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省妇幼卫生项目启动 降低孕产妇和婴儿死亡率
2009-06-09 15:10:19 来源:东北网  作者:杜筱 姚国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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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东北网6月9日讯 (姚国峰 记者杜筱) 日前,黑龙江省卫生厅出台了《黑龙江省降低孕产妇死亡率和消除新生儿破伤风项目管理方案》,全面启动“妇幼卫生降低婴儿死亡率和消除新生儿破伤风项目工程”,降低孕产妇死亡率和婴儿死亡率。

  记者从黑龙江省卫生厅了解到,日前,黑龙江省卫生厅出台了《黑龙江省降低孕产妇死亡率和消除新生儿破伤风项目管理方案》,全面启动了向社会承诺为民办好34件实事之一和深化我省医药卫生体制改革20大工程之一的“妇幼卫生降低婴儿死亡率和消除新生儿破伤风项目工程”,分别利用270万元和1323万元资金,完成147人进修培训、专家蹲点指导培训,完成8000余人的培训,进一步提高妇幼卫生服务能力,降低孕产妇死亡率和婴儿死亡率。

  方案指出,通过实施项目全省要逐步降低孕产妇死亡率,新生儿破伤风发生率控制在1‰以下,消毒接生率达到98%以上,产前检查覆盖率达到90%以上,县、乡医疗保健机构产科医生和助产人员的基础理论、基本知识、基本技能(“三基”)考核合格率达到90%以上,村级妇幼保健人员“三基”考核合格率要达到85%以上。

  方案规定,县级助产技术服务医疗保健机构要选派3名助产技术人员,到医学院校附属医院、省三级产科单位进修至少4个月。省项目办统一组织各地市师资培训班。推行以“妇女为核心,家庭为最佳场所”的健康教育模式,采取“孕妇学校”、“家长学校”等多种方式,广泛开展健康教育活动。建立和完善孕产妇急救“绿色通道”,做好高危孕妇筛查与管理,健全孕产妇急危重症管理、孕产妇转运急救、高危妊娠管理重症监护、会诊、新生儿窒息复苏、产儿科合作、急危重症及死亡病例讨论、急救药品管理、危重病人抢救报告、抢救用血管理、接受转诊和反馈转诊病人情况、孕产妇急救工作流程等制度。

  方案强调,对提供产科服务的机构和人员要实施准入管理,严格持证上岗,严肃查处不具备接生资格的机构和人员,取缔非法接生。各市(地)应在市妇幼保健院和产科技术服务水平较高的医疗保健机构中,为原49个项目县每个县选派两名驻县蹲点专家,一名为从事产科临床工作的专家,一名为从事基层指导工作的妇幼保健专家。

责任编辑:隋洪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