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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业生《报到证》开到人事局 在哈尔滨就业可上网查档
2009-06-20 11:01:32 来源:东北网-新晚报  作者:杨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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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东北网6月20日讯 昨天,记者从市人才服务局了解到,从6月中下旬开始,哈籍及非哈籍将在哈尔滨市行政区域内工作的应届毕业生的档案,陆续被高校统一派送到市人才服务局,毕业生近期可登录哈尔滨人才网“毕业生到档查询”专栏了解自己的档案是否“到档”,《报到证》开到“哈市人事局”的非师范类统招毕业生存档落户分为四类人群。

  第一类哈市生源毕业生(不含十县市)

  入学时户口已迁到学校,毕业后将户口迁回的“哈籍毕业生”,需携带报到证原件、常住人口登记表或户口迁移证原件(中专生须带档案),到市人才服务局开落户证明,到居住地派出所落户。入学时户口未迁到学校的,不存在落户问题。

  档案到后,毕业生需携带报到证原件,到市人才服务局报到登记,办理存档(或档案签转)手续。《报到证》标明具体工作单位的,还需携带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就业协议书,如果已不去用人单位就业的,应携带用人单位的拒收函或解除协议的证明。7月1日开始办理。

  第二类非哈生源(含十县市)大专以上毕业生

  非哈生源的毕业生在哈存档和落户需同时办理。毕业生需携带毕业证及复印件、报到证原件、常住人口登记表(或户口迁移证)原件、就业协议书,到市人才服务局报到登记,办理存档、落户手续。接收单位有集体户口的,由接收单位统一办理落户手续。无集体户口的,将落到市人才服务局集体户口上。

  第三类十县市大专以上生源回原籍存档落户者

  此类毕业生需携带报到证原件、户口迁移证(或常住人口登记表)原件,先到市人才服务局报到登记,办理签转手续,回原籍由县(市)人事局办理存档和落户。报到证开到县(市)的,可直接回县(市)人事局报到,办理存档落户。

  第四类十县市中专毕业生存档落户

  按照政策规定,十县市中专毕业生需回原籍存档落户。毕业生可携带报到证原件,先到市人才服务局报到,办理签转手续。(外地、市生源报到证开到哈市的,须到报到证派发部门办理报到证改派),回原籍存档落户。报到证开到县(市)的,可直接回县(市)办理。据悉,报到证3年内有效,从报到存档之日起计算工龄。

责任编辑:侯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