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北网7月3日讯 汽车摩托车下乡政策有了重要调整:在执行原来三轮或四轮农用车换购轻型载货车补贴政策的同时,农民直接购买轻型载货车同样可获得最高5000元的国家补贴。7月2日,记者获悉,各界期盼已久的《汽车摩托车下乡操作细则》在牡丹江市开始执行,对原定农民必须采取换购方式购买轻型载货车方能得到补贴的条款做了相应调整。
汽车摩托车下乡是我国继家电下乡后推出的又一惠农政策。其中,购买摩托车的农民可获得最高650元的国家补贴,购买各类汽车的农民则可获得最高5000元的国家补贴。据介绍,截至6月29日,我市各级财政部门共受理补贴申请555辆,发放补贴183.7万元。
汽车摩托车下乡政策出台后,受到广大农民朋友的欢迎。但在具体实施过程中,政策中的部分条款存在一定问题,影响了农民购车积极性,其中最受关注的条款,便是农民必须采取换购方式购买的轻型载货车方能得到补贴。
轻型载货车是指总质量介于1.8-6吨之间、至少四个车轮且用于载货的机动车辆。在以往的实施方案中,农民直接购买轻型载货车不能得到补贴,而必须通过换购的方式获得补贴。农民换购需满足以下条件:农民手中有三轮或四轮农用车;农民的三轮或四轮车必须手续齐全;农民应先将三轮或四轮车报废拆解。记者调查了解到,能满足上述条件的农民少之又少,补贴开始两个多月来,我市换购轻型载货车的补贴记录为零,将直接购买轻型载货车纳入补贴范围的呼声很高。
据了解,细则在我市正式执行后,农民直接购买轻型载货车同样可获得最高5000元的国家补贴。同时,三轮或四轮农用车换购轻型载货车的政策仍将执行,除最高5000元的补贴外,拆解报废车辆的农民还将获得最高3000元的补贴。
此外,细则还补充规定,将总质量1.8吨以下的微型载货车也纳入补贴范围,享受补贴的微型载货车或轻型载货车每户限购一辆;农民须承诺购买享受补贴的汽车,两年内不得转移所有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