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北网7月20日讯 记者从哈尔滨市今天召开的节水型社会建设规划审查会上了解到,根据节水型社会建设规划,到2020年哈市将投入92.78亿元用于建设节水型社会。至2020年,以当年经济社会发展预测值计算,哈尔滨市(市区)年可节约用水2.62亿立方米,每年产生直接经济效益5.12亿元。
近年来,由于松花江上游石油、化工等企业不合理布局,造成的污染长期困扰哈尔滨江段;城市污水排放量逐年增加。目前人均水资源量只有1350立方米,约占全国人均水平的1/2。哈尔滨属于缺水性城市。
鉴于哈尔滨水资源面临的严峻形势,哈尔滨市编制了《节水型社会建设规划》。根据规划,哈尔滨市将根据水资源需求态势,合理调用水库水,多用松花江水,保护地下水,开发利用中水,要在稳定外来水源供水的基础上充分利用当地水源供水,积极开辟污水处理回用等其他水源。
与此同时,哈市还将采取发展循环经济、调整产业结构、调整农业种植业结构、实行阶梯式水价、调整污水处理费和排污费征收标准、逐步建立用水审计制度,促进用水单位节约用水。根据哈尔滨市(市区)节水型社会建设目标,至2011年,以当年经济社会发展预测值计算,哈尔滨市(市区)每年可节约用水1.00亿立方米;至2015年和2020年,全市每年分别可节约用水1.78亿立方米和2.62亿立方米。
据不完全估算,按哈尔滨市现行自来水供水价格、水利工程水费、水资源费、排污费、污水处理费及运行成本,哈尔滨市(市区)通过节水型社会建设,至2015年和2020年年产生直接经济效益分别为3.99亿元和5.12亿元。
该规划经过专家讨论后,水务部门将对其做进一步修改,再报相关部门批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