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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公布10种违规招生行为:禁止奖励排名靠前学生
2009-07-22 16:31:48 来源:生活报  作者:郑永强 丁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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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黑龙江新闻网讯 据生活报报道,记者21日从省教育厅获悉,黑龙江省将对全省中小学规范办学行为进行督导检查并进行综合整治。教育部门21日公布了属于违规招生的10种行为:

  1、采取擅自提前时间、减免学杂费、补助生活费、奖励考试成绩排名靠前学生等不正当手段招生。

  2、学校或在职教师有偿为招生学校介绍生源或组织报名。

  3、接受先期已被其他学校按规定录取的学生。

  4、强迫学生更改报考志愿或以各种形式干扰学生填写报考志愿。

  5、高中招收未参加中考的学生。

  6、公办中小学校擅自异地招生。

  7、公办中小学校擅自在公共媒体上发布招生广告或向社会、生源学校散发与招生有关的宣传材料。

  8、高中到初中学校或初中学生家长中进行招生宣传。

  9、普通高中向社会公布或宣传本校高考成绩或高考名次排列情况。

  10、民办学校未经批准跨省、市招生或跨省、市发布招生广告。

责任编辑:于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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