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新闻网讯 据生活报报道,记者5日从哈尔滨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医保中心获悉,哈尔滨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2009年特殊慢性病复检的补检工作将于下周启动,凡在2007年度参加并通过当年度特殊慢性病体检鉴定的特殊慢性病患者,希望继续享受慢性病补贴待遇但并未在今年复检规定时间复检的,可在本月10日至14日期间,到指定的7所医院进行复检。
据介绍,复检补检病种包括高血压合并症、脑血管意外偏瘫(脑出血或脑梗塞)、冠心病(陈旧性心肌梗塞或合并心功能不全3级以上)、糖尿病(合并四肢动脉病变、肾病或视网膜病变)、肝硬化失代偿期、血液(腹膜)透析门诊治疗、肝肾移植术后抗排异治疗和非重型再生障碍性贫血8种。同时,此次复检合格人员无需再到劳动部门换新证。
7所补检指定医院
(1)哈市第一医院体检站(道里区买卖街176号)
(2)省红十字医院(原林业总医院)(香坊区和兴路32号)
(3)哈市第四医院(道外区靖宇街119号)
(4)哈市中医医院(道里区建国街副270号)
(5)哈市二四二医院一门诊体检站(平房区集智街31号)
(6)哈市传染病医院(限肝硬化失代偿期患者)(香坊区公滨路309号)
(7)中国人民解放军第二一一医院(南岗区学府路45号)
责任编辑:于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