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新闻网讯 据生活报报道,黑龙江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10日正式启动。今年黑龙江省将在延寿县、泰来县、甘南县等13个国家级贫困县;密山市、虎林市、鸡东县等11个边境县(市)和1个原两基攻坚县(富裕县)实施“特岗计划”,招特设岗位教师2036人,其中初中教师1255人,小学教师781人。
据了解,“特岗计划”是教育部、财政部、人事部、中央编办于2006年联合启动实施的,主要针对西部地区两基攻坚县农村中小学,在不改变教师管理事权的前提下,在现有教师编制内设立特别岗位的工作计划。今年我省也被纳入计划范围并将先行启动实施。
我省“特岗计划”将按“公布需求、自愿报名、资格审查、考试考核、岗前培训、资格认定、签订合同、上岗任教等程序进行。据了解,此次招聘报名时间为8月13日至23日。凡户籍或入学前原籍在我省的2009年全日制高等师范院校和其他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其以上毕业生;2009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师范类专业专科(含小教五年制专科)毕业生(限报小学岗位);取得教师资格、具有半年以上教育教学实践经验、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79年9月1日后出生)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往届本科及以上毕业生;参加过“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村村大学生选派计划”、“三支一扶计划”,有从教经历的志愿者和参加过半年以上实习支教的师范院校毕业生;哈师大和黑龙江大学应届毕业生中,已经被国家“农村学校教育硕士师资培养计划”正式录取人员均可报名参加。此次招聘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两个环节。笔试将于8月29日上午统一考试,考试成绩确定后,省教育厅将于9月5日通过相关网站统一发布成绩。面试考核将于9月10日、11日进行,由省统一部署,在市(地)教育、人事部门的指导下、由各设岗县(市、区)具体组织实施。
据介绍,特岗教师在聘任期间,执行国家统一的工资制度和标准。聘期内计算工龄、教龄,并在评职、晋级、评优、福利待遇等方面享受当地同等条件公办教师相同待遇。经过上岗前培训和教师资格认定,新学期开学后,我省特岗教师将讲走上新的工作岗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