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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尔滨六城区取消医疗救助起付线 将有15万贫困人口受益
2009-08-14 10:49:11 来源:东北网-新晚报  作者:李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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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东北网8月14日讯 记者从有关部门获悉,7月1日起,《哈尔滨市城乡困难群众医疗救助暂行办法》(以下简称《新办法》)开始在哈尔滨市6城区(不含呼兰区、阿城区)实施。《新办法》取消了救助起付线,将按病种救助改为住院救助,实行城乡统筹,“一站式”同步结算,哈尔滨市将有15万贫困人口受益。到年底,呼兰区、阿城区和十县(市)的医疗救助细则陆续出台后,将有34.9万贫困人口受益。

  据介绍,以往哈尔滨市对城镇、农村困难群众实行分别救助,城市医疗救助起付线为1000元,农村医疗救助起付线为500元,大病救助病种为12种。《新办法》针对哈尔滨市市区(不含呼兰区、阿城区)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对象、农村五保户,对经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支付后,个人仍难以负担医疗费用的城乡医疗救助对象进行医疗救助。

  《新办法》整合了城市医疗救助制度和农村医疗救助制度,确定市第四、第十医院两个医疗机构参与优惠救助。城乡医疗救助对象在医疗救助定点医疗机构住院发生的医疗费用,由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或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支付后,按医疗保险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药品目录、诊疗项目、医疗服务设施范围内的实际自负部分按一定比例给予救助。

  《新办法》规定,哈尔滨市市区(不含呼兰区、阿城区)的困难群众只要持相关证明到定点医院住院就诊治疗,就可获得相关救助,并可以享受挂号费、诊查费、处置费等的减免优惠,对26种外科疾病实行单病种优惠。在定点医院实行医疗保险、新农合、医疗救助“一站式”同步即时结算,定点医院垫付部分医疗费用,后由区民政部门定期与定点医院结算。

责任编辑:强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