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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个体户毕业生刑满释放等7类人可办失业登记
2009-09-02 10:07:47 来源:生活报  作者:薛宏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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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黑龙江新闻网讯 据生活报报道,近日有市民询问:听说办理失业登记后在求职就业和创业方面都可享受一些优惠政策,请问哪些人员符合失业登记范围?

  黑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就业处答复:1)在法定年龄内,有劳动能力,有就业要求,且属于年满16周岁,从各类学校毕业、肄业;2)从企业、机关、事业单位等各类用人单位失业;3)个体工商户业主或私营企业业主停业、破产停止经营;4)承包土地被征用,符合当地规定条件的;5)军人退出现役且未纳入国家统一安置的;6)刑满释放、假释、监外执行或解除劳动教养;7)各地确定的其他失业人员等7类情况。

责任编辑:于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