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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庆做好防控甲型H1N1流感相关药用品价格稳定工作
2009-09-27 19:02:38 来源:东北网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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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东北网9月27日讯(记者 王晨宇) 针对防控甲型H1N1流感的药品和医疗用品价格出现异常波动的情况,大庆市物价局从即日起对防治甲流疫情药(用)品实行价格备案,积极做好价格稳控工作。

  大庆市物价局要求医疗服务机构和药品经销单位对销售的防治甲流疫情的药(用)品价格稳定在9月17日的价格水平上,擅自提高价格的必须降下来。在进货时价格发生变化的,必须持相关手续到市物价局和县区物价局备案。否则,按价格违法行为处理。

  据了解,大庆市物价局统一要求各医院和药品经销单位必须严格遵守价格法律法规及政策,保持全市防治甲流疫情药(用)品价格的基本平稳,维护社会安定。第一,要严格执行政府定价、政府指导价,对销售防治甲流疫情药(用)品价格实行备案制度。第二,各医药零售企业不得采取相互串通、哄抬价格、掺杂使假、囤积居奇等不正当手段破坏价格秩序。第三,各药品经销单位必须按规定明码标价,采用价格板、价格表、价格签等形式公示甲流疫情相关药(用)品零售价格,包括名称、产地、规格、含量、等级、计价单位等内容。第四,市、县、区物价局要集中力量加大市场巡查检查力度,发现在销售甲流疫情药(用)品时擅自涨价的要依法从重公开处理。第五,各经营者要讲政治,顾大局,恪守诚信,依法经营,履行社会责任与义务,不乘机涨价发不义之财。认真受理消费者的合理诉求,共同维护良好的价格秩序。市物价局在会上公示了各县区监督举报电话。

责任编辑:刘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