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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尔滨特困农民工子女可享助学金 初中每生每年200元
2009-10-30 06:48:40 来源:东北网-黑龙江晨报  作者:李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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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东北网10月30日讯 记者从哈尔滨市教育部门了解到,2009-2010学年度城区义务教育阶段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进城务工农民工子女享受助学金工作于近日在哈市各区教育系统陆续启动。

  目前,各区公办中小学校正在进行享受助学金学生资格认定,资格认定结束后,助学金将发到学生手中。

  义务教育阶段助学金标准为:小学每生每年100元,初中每生每年200元。助学资金用于学生购买教科书,助学金要发到学生手中,不得代扣代缴或抵顶学校收取的其他费用。

  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可申请助学金:家庭人口平均每月经济收入相当于或低于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家庭成员中有人患有重病,造成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父母或学生本人有残疾,造成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因突发性灾难造成家庭临时特别困难的(突发性灾难指人不可抗力的自然灾害或人身伤害)。

责任编辑:王凌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