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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尔滨一小区物业强收装修保证金 消协:乱收费可拒交
2009-11-05 14:55:12 来源:生活报  作者:孙殿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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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黑龙江新闻网讯 不久前,哈尔滨李先生在南岗区某小区购买了一套住宅,在办理进户手续时被物业公司告知要收取每户3000元的装修保证金(抵押金),否则就不能办理入户手续。李先生要求其出示收费依据,可对方称是行规,每个小区都在收。为了尽早入户,李先生只能照交。对此,李先生很是忧虑,通常情况下,物业公司收取一个小区的保证金都在百万元以上,却没有人来监管这笔资金,倘若出现问题后果将不堪设想。

  一个小区收200多万元保证金

  据了解,物业公司向消费者收取数额不等的装修保证金现象在哈市十分普遍,大多是在消费者办理入户手续时收取,否则不给房钥匙,属强制收取。根据小区档次的不同,装修保证金从1000元至3000元不等。省消协的工作人员表示,他们曾为业主算了一笔账:一个小区按10栋楼,每栋7层5个单元,每层3户,装修保证金按每户2000元计算,那一栋楼的装修保证金就是20多万元,一个小区的装修保证金就是200多万元。这样巨额的保证金被物业公司强行收走,且无人监管,业主们很不情愿,但又只能接受,有的业主甚至三年五年也没装修,保证金一直压在物业公司手中,其资金监管却成了空白,并带来一定的风险。

  业主装修只需告知物业

  装修前交保证金似乎成了一条不成文的行业潜规则。业主们普遍认为,强收装修保证金是霸王条款,物业没有权力收取。而物业的理由是:收取装修保证金为了规范业主装修行为,保障公共设施及楼体结构等方面的安全。

  那么,这笔钱到底该不该交?省消协投诉部认为,物业企业收取装修保证金没有任何法律依据,用户完全可以拒绝交纳。关于房屋装修的问题,《物业管理条例》第53条明确规定:业主需要装饰装修房屋的,应当事先告知物业管理企业;物业管理企业应将房屋装修中的禁止行为和注意事项告知业主。很明显,业主对于装修事宜只需履行告知物业的义务,不需交纳任何费用。


 

  不交费不让进户属侵权

  省消协投诉部认为,收取装修保证金行为属乱收费,不交费就不予办理进户手续更是一种侵权行为。物业企业与购房者之间建立的是一种物业服务法律关系,物业公司提供的是物业服务,它无权限制购房者的进户行为。购房者与开发商之间则属于房产买卖法律关系,购房协议签订后,买受人即取得了该房屋的所有权,开发商应当严格按照合同的约定交房,因此装修有关事宜与开发商毫无关系,如果开发商以购房者不交装修保证金为由拒绝交付房屋钥匙,是一种违法行为,买受人可根据合同约定主张逾期交房的赔偿。

  如果您也被强制收取了装修保证金,或者您身边也发生了类似的情况,欢迎拨打热线电话:15004619950)不久前,哈市李先生在南岗区某小区购买了一套住宅,在办理进户手续时被物业公司告知要收取每户3000元的装修保证金(抵押金),否则就不能办理入户手续。李先生要求其出示收费依据,可对方称是行规,每个小区都在收。为了尽早入户,李先生只能照交。对此,李先生很是忧虑,通常情况下,物业公司收取一个小区的保证金都在百万元以上,却没有人来监管这笔资金,倘若出现问题后果将不堪设想。

  一个小区收200多万元保证金

  据了解,物业公司向消费者收取数额不等的装修保证金现象在哈市十分普遍,大多是在消费者办理入户手续时收取,否则不给房钥匙,属强制收取。根据小区档次的不同,装修保证金从1000元至3000元不等。省消协的工作人员表示,他们曾为业主算了一笔账:一个小区按10栋楼,每栋7层5个单元,每层3户,装修保证金按每户2000元计算,那一栋楼的装修保证金就是20多万元,一个小区的装修保证金就是200多万元。这样巨额的保证金被物业公司强行收走,且无人监管,业主们很不情愿,但又只能接受,有的业主甚至三年五年也没装修,保证金一直压在物业公司手中,其资金监管却成了空白,并带来一定的风险。

  业主装修只需告知物业

  装修前交保证金似乎成了一条不成文的行业潜规则。业主们普遍认为,强收装修保证金是霸王条款,物业没有权力收取。而物业的理由是:收取装修保证金为了规范业主装修行为,保障公共设施及楼体结构等方面的安全。

  那么,这笔钱到底该不该交?省消协投诉部认为,物业企业收取装修保证金没有任何法律依据,用户完全可以拒绝交纳。关于房屋装修的问题,《物业管理条例》第53条明确规定:业主需要装饰装修房屋的,应当事先告知物业管理企业;物业管理企业应将房屋装修中的禁止行为和注意事项告知业主。很明显,业主对于装修事宜只需履行告知物业的义务,不需交纳任何费用。

  不交费不让进户属侵权

  省消协投诉部认为,收取装修保证金行为属乱收费,不交费就不予办理进户手续更是一种侵权行为。物业企业与购房者之间建立的是一种物业服务法律关系,物业公司提供的是物业服务,它无权限制购房者的进户行为。购房者与开发商之间则属于房产买卖法律关系,购房协议签订后,买受人即取得了该房屋的所有权,开发商应当严格按照合同的约定交房,因此装修有关事宜与开发商毫无关系,如果开发商以购房者不交装修保证金为由拒绝交付房屋钥匙,是一种违法行为,买受人可根据合同约定主张逾期交房的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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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于哲